深圳女声
期待您的关注
微信公众号 |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的负责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工作的人民团体,联系和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其主要职能是:


(一)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加强组织妇女教育及妇女干部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市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五)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等主体活动和一年一次的巾帼文明岗授牌及“三八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六)组织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


(七)指导妇女儿童阵地开展工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八)协助政府拟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贯彻实施。


(九)负责我市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扩大我市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及港、澳、台妇女界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