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首次聘请社会监督员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5-12-25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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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我市“巾帼文明岗”的监督力度,维护文明岗的社会公信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妇联首次从我市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中聘请一批 “巾帼文明岗”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全市“巾帼文明岗”的监督工作。首批6名社会监督员在12月9日市妇联举办的2009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培训暨授牌仪式上正式受聘上岗。
市妇联日前还印发了《关于聘请郭惠绮等6名同志为深圳“巾帼文明岗”社会监督员的决定》,明确了社会监督员的具体职责并公布了首批社会监督员的名单。要求受聘的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对文明岗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求各级“巾帼文明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巾帼文明岗”的社会影响力,为深圳城市文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社会监督员必须掌握有关文明岗的规章制度、评选标准和管理要求,关心了解我市文明岗发展状况,宣传文明岗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参与文明岗的考评、抽查或复查等工作,反映创建活动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文明岗在服务质量、行风建设以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倾听、收集并反馈群众对文明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协助市妇联做好与文明岗有关的其他工作。
受聘的市民代表李信芝律师表示,能够成为市妇联首批文明岗社会监督员,她感到非常自豪,并将运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为我市‘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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