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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文明骑行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7-05-02   来源: 市妇儿工委办   作者:

广大家长、市民和小朋友们:

共享单车出现以来,很大程度解决了城市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家长和儿童缺乏安全保护意识,个别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甚至有的家长将儿童放在车前架内,由此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保障儿童安全出行,推动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儿童学法守法,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请小朋友们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划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学法守法,诚实守信,珍爱生命,争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小标兵、好儿童。

二、家长身体力行,做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请广大家长朋友们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不骑车载人;履行好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不带未满12周岁儿童前使用单车骑行上路,也不将共享单车提供给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做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的指导者、推动者。

三、市民积极行动,做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请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安全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等文明风尚,及时劝阻、制止小朋友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路骑行、乱停乱放等不良行为,并积极举报故意破坏行为,努力做好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者、监督者。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细微做起,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儿童安全文明骑行,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创造更加美丽的深圳做出贡献!

 

                                                                   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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