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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区妇联、新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妇工委:

  根据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为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化、日常化,在前阶段2012-2014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市妇联决定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展示活动,请各妇女组织积极参与,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宣传栏,把“最美家庭”、“慈母”、“贤妻”、“孝女”“书香家庭”、“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典型”等典型人物的事迹图文并茂上墙张榜向群众展示;组织先进典型深入社区,召开宣讲会、分享会、讨论会,分享好家风、传颂好家训、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
 
  二、开展好家风故事征文大赛。面向全市家庭、学生及社会各界征集好家风故事。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真实,有核心故事、有生动感人的细节,写出家风对自己的影响,或是自己对家风的认识,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字数在1000字以内。请各妇女组织重点推荐2篇较有质量的稿件参加省妇联的征文活动。截稿日期10月20日。省妇联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并给予奖励。
 
  三、开展家规家训宣传活动。5月至8月,市妇联已在深圳新闻网开展“我家的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并评选出若干奖项。在此基础上,各妇女组织要大力宣传家规家训,可将部分获奖的家规家训(详见附件)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QQ群、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妇女群众或学生家长,扩大传播范围,达到弘扬好的家规家训和树立良好家风的目的。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