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提醒家长拐骗儿童的多是“熟人”
“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有些不幸的家庭却正在遭受骨肉分离之痛,他们的孩子至今不知飘零何方。昨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近三年我市检察机关对拐卖或拐骗儿童案件办理情况,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犯罪,提醒家长保护孩子。
警惕:“熟人”对宝宝下手
深圳市检察院法学博士黄勇介绍,200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24件36人,提起公诉25件34人;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批准逮捕16件16人,提起公诉13件15人。检察机关办理的这些案件,85%以上竟然都发生在宝安区和龙岗区。
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等三人为牟利,商定拐卖老乡徐先生的孩子。三人来到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徐先生开的店铺,用糖果逗徐先生4岁的儿子玩,趁徐先生不注意时将孩子抱走。
该案承办人、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小芹指出,不少拐卖儿童案件都是“熟人”作案,其中包括邻居、老乡、房客等。由于双方认识,孩子父母往往疏于防备,小孩很容易被拐走。
检察机关提醒:宝安和龙岗地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员密集,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是深圳拐卖儿童案件多发区域。如果有外人要带孩子出门玩耍,父母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平时可以假设一些情景,对孩子进行反拐演习,增强孩子的防范意识。
痛心:亲生父母竟卖孩子
天真活泼的孩子本应在父母身边感受亲情,令人想不到的是,有的父母却亲手卖掉了自己的宝贝。
被告人吴某明结识江某后,以夫妻名义同居。2006年,江某生了一个男孩,因小孩患病,吴某明称将其送回老家治疗,江某从此再未见到儿子。2010年,江某又生了一个女孩。吴某明以上户口为由,从江某手中骗走孩子,以9000元将亲生骨肉卖掉。
少女玲玲未婚先孕,孰料非法行医的刘某花言巧语说服她将孩子以2万元人民币卖给自己。不久,刘某又为另一女子接生一女婴,经其介绍,以6000元人民币卖掉该女婴。刘某到处以“男婴5万、女婴3万”的价钱兜售孩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欧阳山分析:在被亲生父母贩卖的孩子中,非婚生的孩子占一定比重。有的是因为父母关系不稳定,为避免孩子成为自己的拖累或者对方要挟的砝码而卖掉了孩子;有的则是缺乏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无法承受家人的责难及社会的歧视,迫于种种压力卖掉孩子。
危险:拐卖者形成黑色利益链
检察官告诉记者,深圳绝大部分拐卖儿童案件属于犯罪嫌疑人临时起意,但仍有极个别的拐卖儿童团伙从拐骗、中转、中介到贩卖,形成了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利益链条。由于犯罪嫌疑人多是单线联系,公安机关侦查、抓捕、解救的难度都很大。
犯罪嫌疑人“唐哥”先后将三名女婴交给李某强,李某强指使张某新分三次带着婴儿从广东省廉江市乘坐大巴到深圳,从深圳中转到河南安阳,再坐车前往河北邯郸,通知当地接头人“吴姐”将婴儿接走转卖。
张某新第三次运输女婴时,在深圳机荷高速公路鹤州收费站被抓获。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又将李某强抓获。但处于链条上游和下游的“唐哥”、“吴姐”却就此销声匿迹。
对策:全社会共同关注打拐
尽管公检法机关都十分重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但打拐案件办理依旧难度重重。
痛失爱子后,很多父母都呼吁严打买方市场。市检察院法学博士黄勇告诉记者,刑法对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行为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界人士指出,有买方市场才会有卖方市场。如果法律不能对买方市场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拐卖儿童的行为很难绝迹。
黄勇认为,打拐是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不能靠一两个机关单兵作战。深圳要更加重视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打拐,加强政府和民间的通力合作,推动社会各方面形成打拐合力,为孩子们铺就一条回家的路。
破案后,部分被拐小孩因为父母不明,只能暂时安置在社会福利中心之类的机构。对此,黄勇博士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尽快建立失踪人口信息资料平台和失踪人员DNA信息库并全国联网,以便发现失踪的孩子后能及时对比。同时,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提升异地协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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