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妇联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区妇联,各新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市妇联机关各部门:
现将《深圳市妇联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月25日
深圳市妇联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任务
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各级妇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创新妇女工作理念,健全妇女工作机制,培育妇女工作品牌,全面提升了妇联的工作水平,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妇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
一、 注重源头参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注重参与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妇女儿童事业与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率先出台。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扎实推进《条例》立法工作,针对市人大审议期间提出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不断完善《条例》,争取多方达成共识,使《条例》顺利通过市人大三审,成为我国大陆地区第一部性别平等立法,也是深圳社会领域立法的重大创新,对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了引领作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外新闻媒体报道和转载数千次。《条例》出台后,通过讲座、论坛、沙龙和征文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和有深度的集中宣传,使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性别平等问题的讨论和研究,营造了有利于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好2011-2020年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通过市政府审议并批准颁布,各区新规划编制工作也全部完成,深圳经验在省妇儿工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的高度评价。抓住新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新规划的主要目标、理念、措施和亮点,提高公众对新规划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新规划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妇女儿童社区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积极参与深圳社会政策的调研与设计,把妇女儿童之家列入妇女儿童新规划的重点项目和市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并抓住深圳在“十二五”期间将建立700家社区服务中心的有利契机,源头介入,积极主动协调,由市妇儿工委、市妇联与市民政局联合发文,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求每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儿童之家”服务项目,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从制度上保证妇女儿童共建共享社区基本公共服务。
(四)妇女维权保障行动不断深入。推动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全面运作,加强培训、规范流程,畅通妇女反映诉求的渠道,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制定出台妇联系统“六五”妇女普法规划,举行近200余场10万多群众参与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40多万份。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实行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以项目化方式深化与律师志愿团的合作,一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系统共接待信访、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6136宗,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围绕中心工作,引领妇女在服务全市大局中建功立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不断打造富有妇联特色的工作品牌,激发全市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深圳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全面推进。积极参与深圳“志愿者之城”的建设,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契机,将三月份定为“巾帼志愿服务月”,举行全市巾帼志愿者誓师大会,为巾帼志愿队授旗并进行集体宣誓,向广大妇女姐妹发出“争当巾帼志愿者,帮助他人,快乐自己;关爱他人,成长自己;温暖他人,幸福自己;奉献社会,完善自己”的倡议,发动各级各类、各行各业的妇女,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对巾帼志愿队伍的指导和支持,制定一系列制度,实现规范管理、有序合作、共同发展。
(二)巾帼文明岗品牌规范提升。深入研究探索规范化、品牌化、社会化的创岗模式,修订出台新的《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创新引入预申报机制,强化量化考核标准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了基层持续创岗的热情。强化培训交流,通过讲座、解读和观摩等方式,提高全市创岗单位对新办法的知晓率。严格标准程序,采取基层推荐、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一批影响力大、公信力高、示范性强的巾帼文明岗,全年新创全国岗4个、省级岗60个、市级岗158个、标兵岗10个。同时,积极挖掘、推荐、宣传各类女性先进典型近百个,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深圳改革发展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家庭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深圳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启动首届深圳家庭文化节,在社区开展针对妇女、儿童和家庭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改善邻里关系,促进关爱互助。继续创新载体形式,推动深港家庭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增进两地家庭的沟通了解。主动为社会排忧解难,积极搭建未婚男女特别是大龄青年相识交往的平台,举办七夕鹊桥会、集体婚礼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婚恋观。我市一批家庭、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广东省好媳妇、好婆婆等荣誉称号。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参与社会建设中不断强化服务职能 根据省委对妇联提出的构建枢纽型组织的新要求,把握我市加快社会建设的发展机遇,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发挥了妇联的枢纽型组织作用。
(一)枢纽型组织建设思路创新。按照“不求妇联事事所为,但求妇女处处受益”的工作理念,强调妇联不仅要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直接服务,也要为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妇联的优势,在培育、服务、引领妇女社会组织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探索出主动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及时主动将妇联成熟的服务项目转化注册为社会组织、挑选帮助有基础的女性联谊组织注册为社会组织,联合凝聚同一领域中有影响的社会组织等四种做法,凝聚了一批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组织,探索和发挥了妇联的枢纽型组织作用。
(二)发展妇女社会组织举措得力。成立“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集培育、孵化、服务功能为一体,为妇女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信息资讯、资源链接、交流培训等综合服务,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引起热烈反响,已有50多家妇女社会组织进驻。同时,积极筹备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搭建妇女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的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妇联也积极行动,龙岗区、宝安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先后挂牌运作,罗湖区、南山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也已立项装修,全市妇联系统共建枢纽型组织的格局初步形成。
(三)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稳步发展。扎实推进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把3家阳光家庭纳入所在区的社区服务中心计划,并做好经费划转、队伍稳定、资源整合等工作,保证了项目顺利衔接,保留和提升了妇联的工作品牌。启动“阳光家长”项目,规范提升“阳光妈妈”、“阳光女工”、“阳光心灵工作室”等服务项目,探索创新项目运作模式,进一步提高项目服务效能,满足服务对象的多元需求,推动项目的品牌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阳光心灵工作室”服务项目荣获第二届广东省妇联工作创新奖。
四、优化成长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拓展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手段,为深圳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深圳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机构,深入全市10个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深入开展“心系女童”青春期女童家庭教育活动,探索青春期女童家庭教育新模式,在流动女童人群相对集中的社区和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册和光盘近千册,受益女童上万人次。积极推进网上家长学校建设,确定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搭建网上家长学校的基本框架,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市家教工作获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项目“卓越奖”。
(二)儿童主题实践活动亮点纷呈。继续深化“爱妈妈、爱深圳、爱祖国”活动主题,开展历时3个月的儿童小议案征集交流活动,征集儿童小议案近400个,搭建了儿童与政府各部门相互沟通的平台,一些议案已被政府采纳。举办首届深圳儿童戏剧节,通过戏剧嘉年华、儿童戏剧体验、专家讲座等载体,组织24场儿童剧公益演出,吸引2万多人次观看,为广大儿童及家庭提供艺术体验、慈善教育和互动平台。儿童小议案征集交流和儿童戏剧节荣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季“十佳”人气奖。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新增市级社区儿童德育中心9个、爱心图书室10个,争取“广东省妇联—汇丰爱心图书室”项目,推动儿童工作基层化、社区化和均衡化发展,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在宝安区开展“忘忧草”项目试点,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对受性侵害女童的援助工作,探索预防和救助受性侵害女童的工作机制。
五、推进女性成长成才,女性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目标,重视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加大对不同妇女群体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素质和能力。
(一)深圳女性文化沙龙反响热烈。以“弘扬‘四自’精神,融汇古今文化,提升女性素质,推动性别平等,按共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关注社会热点,促进女性发展”为主题,创办了面向深圳女性的公益文化项目“深圳女性文化沙龙”。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嘉宾,以演讲、提问、交流、分享等形式,进行思想交锋、情感交流、文化交融,并通过现场微博直播和媒体宣传,努力打造女性心灵家园和深圳文化新品牌。已举办的10场沙龙涉及女性心灵成长、家庭教育、电影茶道、都市情感等热点话题,受到市民的热捧,共吸引了5000多人次参加。
(二)高层次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坚持将女干部培训纳入市、区组织部门培训规划和党校教育,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年内全市处、科级女干部主体班已培训女干部百余人,不断提升女干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大妇女人才推荐力度,收集储备女性人才信息,充实完善女性人才信息库,定期跟踪推进,为优秀女性提供成长成才的条件。
(三)外来女工教育培训效果明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成果,充分发挥已有400所流动学校的作用,全年共开展培训和活动近500场,参与人数近10万人次。建立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网上学习平台,首期录制幸福家庭的婚姻、劳动法知识、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压力管理、女性形象与礼仪、女性健康与养生等六堂课,深受女工欢迎,拓展了外来女工学习成才的途径。
六、夯实基层基础,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以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为重点,全面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妇女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一)妇联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强化。巩固发展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把工作的立足点继续放在社区,扎实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制定出台《深圳市“妇女之家”项目管理手册》,通过项目带动的工作模式,定期开展监测评估、检查考核和观摩交流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全市“妇女之家”建设呈现出“一街道一景色,一社区一特色”的良好局面,已创建14个省级、28个市级示范点,实现了全覆盖、标准化、多功能,成为市委市政府民心网、服务网、工作网的重要结点。
(二)女性联谊交流活动有声有色。加强对女性联谊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宏观指导,指导完成市女领导干部、市女医师协会和市离退休女干部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女性联谊组织的特点和优势,策划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服务各层次妇女,如市女医师协会申请公益金资助开展“消灭宫颈癌示范街道”项目,市女企业家商会举办女性领导力论坛,市女律师协会与贫困地区女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等,妇女组织在各类妇女群体中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增进与各地妇女组织的联谊,进一步密切与国际、港澳台等地妇女的交流,配合做好专项工作,提高交流合作的层次。
(三)妇联机关效能不断提升。继续开展“启智•健康•发展”系列活动,完善干部学习、挂职和下基层机制,举办全市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并实地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市妇联机关干部业务知识考试,鼓励妇干参加社工师、婚恋师等专业资格培训,有力地提升妇联干部综合素质。坚持开展公务员文明出行志愿行动,认真落实雷州“双到”帮扶工作,完成东村兴建饮水电改、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为挂点帮扶贫困村办实事,深受当地干部群众好评。市妇联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创先争优“鹏城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妇联系统参与社会建设、实现工作转型的重要一年。2013年全市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妇女儿童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为目标,以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创新中的作用为着力点,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努力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在深圳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社会管理创新先锋城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统一思想凝神聚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
全市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一)提高认识,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在于把握主题、突出重点、领会实质。各级妇联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指导意义,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妇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履行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的政治使命出发,结合工作实际,领会精神实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深圳新一轮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二)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妇联宣传舆论阵地特别是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创意策划,开设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专栏、专题、专版,及时宣传全市各级妇联学习贯彻的新进展、新做法和新经验。要针对不同的妇女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等阵地,开展多层次的学习交流,使党的十八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立足职能,切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作出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妇联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妇联要认真领会,学以致用,更加自觉地在全市的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妇联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职能,把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向实事化、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转变,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到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在妇联工作各方面,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以源头参与为重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工作报告,体现了党对男女平等的深刻认识。全市各级妇联要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抓手,加大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不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推动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2013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刻解读、广泛宣传《条例》,策划出版《<深圳市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百家谈》,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两性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发展和谐进步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成立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为实施《条例》提供组织保证。要制定《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商讨制定深圳性别统计、公共政策的性别分析等促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基本制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二)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新一轮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联系机制和合作平台,科学设置新规划指标体系,完善科学管理系统,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调研督导,加强协调推动,重点推进新增加的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指标和民生实事项目,为全面实施新规划打下坚实基础。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宣传,针对儿童安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宣传,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度,营造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大力推进妇女维权保障行动。要坚持源头参与和推动解决典型案件并重、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并举、利益协调和矛盾排查化解并行,继续开展“妇女维权保障行动”,密切关注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解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妇联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要继续组织实施“六五”妇女普法规划,坚持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精心策划“依法治国进家庭”宣传,掀起普法宣传新高潮。要总结、提升、推广综治信访三级平台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畅通12338维权热线,巩固维权的工作效果。
三、以岗位家庭社区为立足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广大妇女投身深圳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 全市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特点和工作优势,坚持以岗位、家庭和社区为立足点,引导广大妇女脚踏实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一)着力搭建妇女建功立业平台。要着力宣传一批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尊老爱幼、和睦邻里、服务社区、热心公益的女性先进典型,展现深圳女性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建设深圳美丽家园的生动实践。要进一步规范提升文明岗的创建水平,筹备成立深圳市巾帼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发动巾帼志愿者参与各项志愿服务,为深圳创建“志愿者之城”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发挥市妇女发展研究会的作用,继续办好深圳女性文化沙龙,为女性成长成才搭建分享交流的平台。
(二)继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要进一步发挥文明家庭建设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策划、广泛开展新一轮“深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找准文明家庭与和谐建设、志愿服务的结合点,评选一批各具特色的“深圳文明家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的主题,开展以绿化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社区环保行动”,倡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家园。
(三)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开展“爱妈妈、爱深圳、爱祖国”活动,扩大社区儿童德育中心、儿童友好社区的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我市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编制出台我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完善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开通深圳市网上家长学校,全面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四、以强化社会服务功能为着力点,加强枢纽型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妇联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 全市各级妇联要贯彻十八大对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枢纽型组织建设的新做法,不断提升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要源头参与,主动介入我市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政策的制定,从制度层面上争取政策、项目和平台资源。要充分发挥市、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作用,加强对妇女社会组织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团结凝聚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妇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要成立和运作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搭建妇女社会组织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实现资源充分整合,促进妇女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二)提升传统服务品牌。要扎实推进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在已开展的“阳光妈妈”、“阳光女工”、“阳光心灵工作室”和“阳光家长”等服务项目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人群,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多元需求。要继续做好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工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利的政策支持,全部完成阳光家庭转型升级工作。
(三)多渠道参与社会服务。要创造条件,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广泛争取社会公益资源,并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共同实施,通过项目合作带动相关社会组织发展。要进一步挖掘、发动、聚合有影响有规模的妇女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权益维护、婚姻调适、亲子教育、心理咨询、培训就业等服务,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五、以提高工作效能为切入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妇联工作水平 全市各级妇联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支持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深入基层,夯实基础,深化“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服务能力。
(一)大力推进妇联组织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跟进落实在社区服务中心同步设置“妇女儿童之家”服务项目。要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的服务标准,强化日常管理,举办项目人员管理培训班,使我市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化、科学化、项目化。要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在条件成熟时,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品牌效应。
(二)不断强化妇联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妇联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机关干部下基层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要继续开展“启智•健康•发展”系列活动,办好“妇干讲坛”,鼓励妇干加强学习培训,培养“通达智慧、称职有为、健康快乐”的妇联干部。要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和形成人人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妇联组织阵地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妇联所属阵地的管理和指导,明确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服务性、公益性定位,把妇女儿童阵地的建设和发展与深圳特区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要大力支持市、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根据各自条件,不断拓展功能,创办有特色的品牌业务,增强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实力和效果。
(四)认真筹备召开深圳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要认真开展调研,全面总结5年来妇女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明确市五次妇代会的目标与任务。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协助市委选配执委班子。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5年来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宣传各界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风采,营造一个积极热烈、昂扬向上的舆论环境,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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