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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讲座走进湖景社区

发布时间:2012-11-02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11月1日下午,罗湖妇联社工小组在湖景社区的法律基地举行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讲座,题为《婚姻,我们该如何经营》,由来自德纳律师事务所的谢得三律师主讲。现场共有50名居民参与。
   讲座中,谢律师通过生动翔实的案例,从具体事实案例中,针对公众在理解新法规中遇到的财产分割、赡养继承等问题,从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讲解。同时也就家庭暴力的问题做了重点的阐述,从司法角度向大家介绍目前国内因立法缺失在保护受害者方面还需要做的努力。中间穿插了很多时代感强,新鲜的观点、资讯,让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婚姻法解释三。
   谢律师说,在经济时代,如果把婚姻比作开公司,那么从公司的“投资”、“经营”、“管理”中学会如何使公司远离“破产”、“倒闭”,也成了当下婚姻法新解释约束下的必修课程。谢律师还把她多年在婚姻家庭领域研究的经验进行分享,提出关于婚姻建设的“311”法则——“3”项原则:我好、你好、大家好!“1”代表一个婚姻经营的核心!“1”代表一个夫妻相处的独门武器!现场80%以上都是已婚人士,对于婚姻都有各自独特的看法,也更能激发相互间的分享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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