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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连续报道深圳妇女工作

发布时间:2014-01-29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近日,《中国妇女报》多次在头版头条报道深圳妇女工作,现将有关报道转载如下:

 

                   让外来务工女性更好融入城市

        ——深圳妇联开创外来务工女性教育培训工作项目化、社会化运作记事(上)

  21年前,18岁的熊永兰怀揣梦想来到深圳,从流水线上的一名女工开始,不断学习,努力进步,终于成长为公司管理者,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熊永兰的成长轨迹,代表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数百万外来务工女性的成长故事。她们成才、成长、圆梦的过程,是各自不断学习、努力进步的过程,也凝聚着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妇联、社会各界为促进外来务工者更好融入城市新生活的不懈努力。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是一座移民城市,外来务工女性是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圳市妇联主席马宏表示,由于将近半数的外来务工女性为高中以下学历,在融入城市、维护权益、婚恋家庭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深圳市妇联致力于加强对外来务工女性的教育、引导和服务,让她们有尊严地工作、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

  遍布各区、街道、社区、企业、工厂的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成为外来务工女性接受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据介绍,自2004年以来,深圳市妇联在全市相继创建了400余所外来女工流动学校,争取财政和社会力量资金560万元,开展学习培训4000多场次,惠及500多万女工。针对外来务工女性在年龄、学历、地域、社会生活经验以及学习需求等方面的差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各级妇联合理设计了外来女工流动学校课程体系,开展订单式分层培训,设计配送各种宣传学习资料,效果显著,深受女工欢迎。

  熊永兰如今的工作之一是组织所在企业外来女工参加培训,“我们通过走访劳务工了解她们的需求,向妇联反馈需要什么培训,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根据我们的需求送课进社区。她们觉得收获非常大,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觉得收获非常大。”曾经帮助熊永兰成长的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如今又成了她帮助新生代外来女工提高素质的有力帮手。

  此外,深圳市妇联将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培训工作纳入项目化管理,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培训网络。项目主办方是市妇联,负责指导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承办单位是区妇联,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推荐课程菜单、免费提供教师,开展“送课进企业”等服务;各街道妇联、社区负责协调落实,形成了有效的项目运作管理模式,保证了培训的可持续发展。

  外来务工女性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党政重视、社区参与、社会支持、女工受益的社会化运作模式。

  宝安区是深圳外来务工女性比较集中的地方,位于宝安西乡街道的万威电子集团,全厂有女工2300人,占员工总数高达80%。为提升女工的综合素质,万威集团在各级妇联的指导下,于2008年3月创办了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据学校负责人介绍,学校不仅为女工组织了工作技能、心理疏导、法律安全、卫生保健等各类培训,还组建了篮球队、舞蹈队、义工队等活动团体,定期组织帮扶贫困山区学校、球类比赛、摄影大赛等活动,5年来共组织专项培训及活动近150场。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成了女工提素质、长知识的摇篮,也成了她们在深圳的第二个家。”(原载于1月28日《中国妇女报》第1版)

                   为外来务工女性提供学习成长的环境  

          ——深圳妇联开创外来务工女性教育培训工作项目化、社会化运作记事(下)

  “我的梦想是开一间高级珠宝定制店”“我的梦想是参与公益事业”“我的梦想是考上大学”……在深圳罗湖区女子素质学校翠竹爱迪尔珠宝分校,来自不同省份、不同年龄、不同岗位的女工向我们讲述了各自的成才梦、成功梦、成家梦、成长梦。

  在深圳,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激励成才的机制,有利成长的肥沃土壤,为外来务工女性提升素质、能力、实现成才梦想、融入城市新生活提供了可能。

  走进深圳巴士集团,崭新的新能源巴士排列整齐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与此互相辉映的,是笑靥如花、获奖无数的巴士公司女员工团队。据了解,深圳巴士集团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有女员工0.68万人,其中外来务工女性0.49万人,占女员工总数的72%。优秀的团队带出典范的人物,巴士集团三十多年的历程,成就了一批又一批外来女工的成才梦想。“当年17岁的我满怀憧憬从湖南农村来到深圳特区。深感自己一定要不断学习和提高,加倍努力工作,才能实现梦想。”从普通的女工到全国三八红旗手,深圳巴士集团101线队长吕湘平的奋斗历程,是典范,也是榜样。在吕湘平的带动下,她身边有23位小姐妹报名参加了各类学习和培训,学习、进步蔚然成风。巾帼建功,巴士集团硕果累累,截至2013年年底,巴士集团共创建了31个巾帼文明岗,一批又一批外来女工依托巾帼文明岗迅速成长起来,700余女工通过岗位建功成才走上管理岗位。

  深圳巴士集团是一个典范,也是一个写照。在深圳这片创造奇迹的热土上,一切皆有可能,正如十八大代表熊永兰所说的:“我觉得在深圳务工有非常好的学习成长环境。这么多年党工青妇各部门都在不同的角度为深圳务工人员提供各方面的培训服务。来到深圳只要想学习、想进步,都有机会去学习。”

  记者采访中获悉,深圳正计划全面提升外来女性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圳市委副书记戴北方表示,深圳历来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问题,在关爱、培训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对外来务工女性的教育培训是妇联的品牌工作,非常有意义。接下来深圳要在这方面继续探索提升,把对外来务工女性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建设的工程里统筹协调考虑,全面提升外来务工女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女性的素质。(原载于1月29日《中国妇女报》第1版)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实施一年,深圳市妇联推动  

                 深圳中院进行家事审判改革

  何女士与丈夫黄某因离婚诉至深圳宝安区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黄某填报《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黄某最终主动与何女士和解,并签署了离婚协议,这让心里布满阴霾的何女士感受到一缕暖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家事审判改革后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认同度,也有效地维护了像何女士这样妇女姐妹的合法权益。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一年来,牵头起草和积极推动该《条例》出台的深圳市妇联,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条例》的实施方法,推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取得较好的成效。

  2012年6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出台后,深圳市妇联开展《条例》“四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印制2万册《条例》单行本、8个版式宣传海报,举办讲座、论坛和征文等形式,广泛宣传,努力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积极配合国内外各大主流媒体采访,媒体报道和转载数千次,广泛和有深度地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两性问题、推动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市妇联精心策划“《条例》百家谈”系列研讨活动,与耶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及有关部门机构合作,先后举办4场沙龙、1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谈《条例》实施对性别平等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意义和作用,同时面向全社会开展征文活动,征得稿件100余篇,策划出版《〈深圳市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百家谈》,推动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市妇联根据《条例》第三十条关于“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条例》的实施方法。

  市妇联联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赴台湾、香港等地调研,推动市中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

  2013年,市中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概括为“两大方向、六项制度”。两大方向即建立一套集治疗、矫正、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家事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和一套行政与司法相互衔接支持的家庭危机援助体系。六项制度是建立专业化审理制度、完善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改革家事案件法律文书、搭建家庭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制度。

  当年,家事审判改革在宝安区、福田区开始试点,建立了专门的家事法庭。

  宝安区法院为此专门配备了19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一定人生阅历、善于心理疏导的法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建立家事案件立案流转绿色通道、独特的家事案件审理程序,联合区公安分局签署《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办法》,组建近200名家事调解员、调查员队伍以及心理疏导及跟踪回访帮扶制度。

  因为婚姻纠纷,张女士与丈夫林某对簿公堂,宝安区法院受理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林某对张某施暴,禁止其在张女士任职学校及住所附近200米内活动。这使往日缺乏安全感的张女士能坦然地工作、生活,不再心有余悸。

  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宝安区法院受理涉及家事案件达3067件,结案2761件,结案率达到90.02%,处理了一批典型的案件。市中院根据两区法院的经验,在全市各区法院推广家事审判改革。

  “我们深知,《条例》的实施工作任重而道远。”深圳市妇联主席马宏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就是创新和探索,就目前而言,落实《条例》还存在机构、人员、编制不到位,缺乏应有的工作平台等实质困难,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将继续发扬特区敢闯敢干的精神,肩负使命,迎难而上,积极探索,为推动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作出不懈的努力。”(原载于1月26日《中国妇女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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