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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国五条”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01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深圳昨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又一个公布“国五条”实施细则的城市。通知共包括八方面内容,其中明确提到: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在落实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方面,通知规定,根据我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对于备受关注的20%个税如何征收,通知提到,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通知还强调,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发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限购、限贷政策中的作用。

  通知要求,要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强化房源信息编码运用,加大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准入管理,积极引导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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