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妇联、新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妇工委:
为提高创岗质量,凸显巾帼文明岗的示范效应,根据《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市妇联定于10月中旬对申报的省、市级巾帼文明岗进行集中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评审
(一)评审方式
按各区、各系统推荐名单,采取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审步骤
1.集中汇报。由参评单位进行各5分钟的PPT创岗工作汇报,并接受评审工作小组的提问和点评。集中汇报完毕后,评审工作小组进行打分排名,按得分高低确定12家单位进行第二轮的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检查组对12家标兵岗候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3.综合评比。检查组汇总PPT汇报与现场检查得分,其中PPT汇报占总评分的50%,现场检查占50%。按总分高低确定10个标兵岗单位。
4.网上公示。在深圳市妇联官方网站公示5天。
(三)时间及地点
集中汇报于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在市妇儿大厦4楼多功能厅举行;现场检查于10月23日(星期四)至25日(星期六)完成(具体到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集中汇报须制作PPT,并接受评审检查小组的提问和点评。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岗位基本情况(应含女性比例);创岗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创建过程,并着重说明如何将创岗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突出创岗成效;突出岗位特色(如附上墙内容和档案展示)等。
2.请各标兵岗候选单位于10月21日(星期二)前将集中汇报PPT发送至市妇联宣教部(邮箱:szflxjb@163.com)。
3.请各标兵岗候选单位委派一名工作人员,于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15准时到达市妇儿大厦4楼多功能厅集中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二、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评审
(一)评审方式
以现场抽签方式随机抽查20家单位,分成两组,10家单位进行集中汇报,10家单位进行材料评审。
(二)时间及地点
集中汇报于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在市妇儿大厦4楼展览厅举行;材料评审同时在市妇儿大厦4楼玻璃厅举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当天下午14:15准时到达市妇儿大厦4楼展览厅签到并抽签。抽中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并按顺序逐一上台汇报或进行材料评审;未抽中单位参与旁听。
2.各申报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创岗档案1套、现场汇报PPT拷贝1份。
3.集中汇报方式为:现场PPT汇报,并接受评审检查小组的提问和点评;汇报要求参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相关要求,时间为5分钟;如有主动想参加PPT汇报的单位,可在签到时与市妇联工作人员联系。
请各区、各系统精心组织,委派1名负责巾帼文明岗工作的同志带队参加,并于10月18日前将带队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报至市妇联宣教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