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党务工作者职业化
“机关党建是眼皮底下的工作,要防止‘灯下黑’。” 昨天上午,在全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戴北方要求新时期我市机关党建工作要上新台阶,尤其要防止基层党组织出现“隐身”、“失声”的情况,同时要保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活动经费的落实。
2010年中央颁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1年10月市委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对我市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办事机构设置与经费保障等八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设置、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设置、机关党务干部配备、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方面实现新突破。3年过去了,落实情况如何?市委组织部等4家单位近期联合对48家单位开展实地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48家单位中有市委党校等12家单位单独设立了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厅等22家党委,配备了专职机关党委书记,市纪委等28家单位严格按照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1%的比例,配备了专职党务人员;绝大多数单位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其中超过7成单位达到了“党组织活动经费占本单位行政业务费3%~5%”的规定要求。
“个别单位将专职党务干部岗位作为安置性、照顾性岗位。”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李永华通报检查结果时也指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数据显示,我市市直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数为27204人,专职党务干部总数为203人,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0.75%;区直机关(含新区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8838人,配备专职党务干部93人,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0.49%。总体看,全市机关在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方面的实际情况,与市委规定的“专职党务干部占机关工作人员数1%~2%的比例”要求有差距。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会议提出切实解决好专职党务干部的编制和配备问题,同时提出 “两个探索”:探索建立专兼职党务干部“大轮训”制度,探索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路子。
市领导张虎、张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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