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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实职干部将竞争上岗

发布时间:2010-12-30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今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处级实职干部选拔将采取竞争上岗。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市纪委近日出台5个文件,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加强机关干部工作等提出新的制度要求。

    这5个文件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委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委机关干部实践锻炼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委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工作的意见方面,新制度提出,市纪委、市监察局干部要努力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纪检工作业务水平;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在健全竞争性选拔机制上,研究制定《关于委机关干部职务任免暂行办法》,逐步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范围。市管局级干部选拔按市委有关要求办理。副主任、副组长和正、副处长等处级领导干部选拔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人选,常委会讨论决定时实行票决制。加强干部考察工作,对现岗位任职不满3年的考察对象进行延伸考察,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岗匹配。

    新制度明确了市纪委委员的职责任务。据了解,市纪委委员的职责任务重点包括:向市纪委常委会反映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和咨询工作,对市纪委全会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列席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相关议题的会议,参与市纪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按照市纪委的统筹安排,每年参与其组织的一个调研课题,提出工作建议。

    针对市纪委委员,还将落实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巡查制度、党内询问指导制度、学习培训制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