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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以环寄语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创新促实践发展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2-03-15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2001-2010年期间,经济总量连续实现五个千亿元大跨越,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生幸福指数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妇女儿童事业也实现了新跨越: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稳步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作为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深圳保持“特”的品格,创新“特”的面貌,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方面,也始终保持“敢为人先”的特有精神,在实施“两个规划”进程中从未停止过创新实践的步伐,始终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科学定位。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出发,《规划》高位设定了“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发展标准,大力推动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医疗、法制等领域的科学发展;从深圳流动人口比重大的实际出发,坚持全人口服务理念,在全国率先把非户籍妇女儿童纳入监测范畴,使其享有与户籍妇女儿童平等的发展权利。二是注重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关怀指导,建立完善妇儿工委市、区、街道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并做到了四个“纳入”:将《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将各项任务纳入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将实施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三是注重创新发展。坚持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推进的思路,抓住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扩大《规划》各领域实事项目的覆盖面,大力推进“素质工程”、“妇幼安康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不断健全妇女儿童法律保护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等重要政策文件20余项,务求从法律政策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发展权益;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依托全市社区服务网络,将专业社会工作引入社区矫治、家庭调解、危机干预和扶困助弱等方面,及时为有需要的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2001-2010这十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后的第三个十年。对一个人来说,20-30岁正是干事创业的最佳时期,而这个城市在激情燃烧的十年,打造出令人瞩目的发展奇迹。回首这十年走过的不平凡历程,我深深体会到,妇女儿童的命运从来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也与一个城市的兴荣休戚相关。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城市发展的标尺、镜子,更是推动经济持续繁荣、社会不断向前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站在深圳第二个30年的起点上,深圳妇女儿童事业也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认识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对于深圳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重要现实意义。我坚信,在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的指引下,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一定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谱写出新的美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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