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区妇联,光明、坪山新区妇工委,龙华、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
现将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13年度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妇函〔2012〕122号)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