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2012-10-26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经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清洁部等10个单位在2012年度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评选中排名前十,拟予表彰。根据评比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清洁部
2.罗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检三科
3.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4.深圳巴士集团第四分公司月亮湾前海车队“紫荆花”
乘务大队
5.福田区福保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
6.南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7.宝安区石岩街道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服务
大厅
8.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溪幼儿园
9.龙岗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横岗仲裁庭
10.龙岗区南湾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市妇儿大厦1703室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电话:0755-83276443;
传真:0755-83140551;
电子邮箱:szflxjb@163.com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1.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清洁部
2.罗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检三科
3.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4.深圳巴士集团第四分公司月亮湾前海车队“紫荆花”
乘务大队
5.福田区福保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
6.南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7.宝安区石岩街道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服务
大厅
8.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溪幼儿园
9.龙岗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横岗仲裁庭
10.龙岗区南湾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市妇儿大厦1703室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电话:0755-83276443;
传真:0755-83140551;
电子邮箱:szflxjb@163.com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