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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违法停车或罚200至2000元

发布时间:2012-12-21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在繁忙路段持续违法停车怎么罚?这是我市两个交通法规修正案大家讨论的热点。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二审”稿有新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停按时间分段处罚难操作

  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关注。

  《处罚条例》“一审稿”拟对持续违法停车给予多次处罚——对在交通繁忙路段持续违法停车,交警部门可每6小时开一张罚单;在非繁忙路段,可24小时开一张罚单。这在审议时引发委员争议。有委员提出,如此罚款规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同时,在征求意见时,市交警局提出,按时间分段对持续违法停车进行处罚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容易引起执法争议。

  考虑到在不同时间、不同路段和不同情形下违法停车所带来社会危害的不同,此次《处罚条例草案修改稿》设定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幅度,由执法部门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视实际违法情况来确定罚款金额。同时,为了避免执法随意性过大,还规定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行人冲红灯仍按20元罚款

  将行人冲红灯罚款由20元提高至100元是《处罚条例》“一审”稿重要修正内容之一,这引起了社会上巨大的争议。许多市民表示以前罚20元也罚不下来,现在提高到100元怎么执行?一群人冲红灯过马路,该罚谁?

  此次“二审稿”中,行人冲红灯,仍按20元罚款。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请三审

  社会服务弄虚作假 或将列信用“黑名单”

  在社会服务中弄虚作假者,不仅要恢复原处罚,还可能要作为个人信用信息告知征信机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并有望在此次会议中获得通过。

  做社会服务可取代罚款是条例的亮点之一。条例“二审”稿规定,参加社会服务应当由违法行为人本人完成,由他人代替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恢复执行原罚款决定。在审议中,有委员认为,这样还不够,还应当同时对弄虚作假做出处理。市人大法委研究认为,在社会服务中弄虚作假反映出当事人个人的信用缺失。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增加“并将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个人信用信息告知征信机构”的规定。

  在征求意见时,有关动物保护者提出应当将善待动物作为促进和鼓励的文明行为。此次《草案修改二稿》就此增加了“坚持健康生活方式,珍爱生命、善待动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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