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妇联,各新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
为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市妇联将启动2013年度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方法步骤
(一)省级“巾帼文明岗”
参照往年评比标准与办法并提供《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不能空项)、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一份、《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汇总表》一份。
(二)市级“巾帼文明岗”
1.预申报。6月底前,各妇女组织接受创岗单位的预申报,创岗单位须填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一式两份。
2.资格预审。7至8月,由各妇女组织对预申报单位组织预审,预审达标单位须提供《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3.正式申报
9月底前,各妇女组织向市妇联集中申报,并提交材料《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一式三份(不能空项)、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汇总表》一份。
(三)“巾帼文明岗标兵岗”
各妇女组织按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预审情况和评分,严格按照10%的比例做好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推荐工作,如四舍五入不足1家单位的,可推荐1家(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创岗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特别重视创岗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创岗组织动员工作的妇女干部;标兵岗的岗长和岗上成员;其他对创岗工作有热情、有贡献的人员。
往年曾获得此荣誉的个人和局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名额分配。详见《“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7)。
3.报送材料。填写《“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集中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岗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由各妇女组织统一报送至市妇联宣传教育部,地址:市妇儿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8号)1703室。联系人:严俊勇、欧阳永艳,电话:83140807、83276443。邮箱:szflxjb@163.com。受理时间截至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妇女工作的重要品牌,多年来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美丽深圳作出了积极贡献。请各妇女组织发扬成绩,积极发动申报,做好服务指导,严格把关预审,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1. 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预申报表
3.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4.“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 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
6.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
7.“巾帼文明岗”创岗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