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妇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现将《市妇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7月29日
市妇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发〔201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群组发〔201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市妇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会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能力,保持与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要求。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教育引导妇联干部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创新妇女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妇女工作能力,保持清廉本色。聚焦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查摆和解决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表率。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妇联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家庭,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妇联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力量,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
根据市委《实施意见》及第一批《实施方案》部署,我会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今年7月开始,到12月上旬基本结束。我会参加活动的具体范围为:会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党员,重点是会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内容为3个环节14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 召开动员会。(1)时间:7月30日。(2)参会人员:会党组成员,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机关全体党员。(3)内容:学习贯彻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对本会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 开展教育学习活动。(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要》、《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为民务实清廉:做官做事做人60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圳读本》、《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3)》等书籍。(2)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教育片,并举办廉政专题教育报告。(3)组织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4)举办群众路线专题妇干讲坛,邀请专家围绕如何解决“四风”问题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深化妇联干部对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认识。
3.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1)各部门(支部)召开学习会,围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座谈交流学习心得。(2)深圳妇联网站开设“群众路线大家谈”专题,开展学习讨论,展示、交流学习成果。(3)每名党员提交5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4)召开会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党组成员、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谈体会,谈打算,进一步扩大学习成果。
4.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1)召开妇女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各区妇联、新区妇工委、各有关妇女组织、妇女群众代表对市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2)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发放范围包括会机关全体党员、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各有关妇女组织、部分妇女群众代表。(3)在“深圳妇联”网站开设征求意见专栏,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对市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4)各部室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也要采取有效形式征求意见,找准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原汁原味汇总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督导组。
5. 开展调研。(1)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问题,列出调研专题。会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牵头进行分头调研、分类研究、分别破题,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打基础。(2)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和查找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努力解决突出问题。
6. 开展“民生体验日”活动。(1)会领导结合参加“党代表进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户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基层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征求他们对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意见建议。(2)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服务联系点,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活动期间,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生体验日”活动不少于2次。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7.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逐一谈心。(2)会党组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坦诚交流意见。(3)会党组成员找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征求意见。(4)部门负责人找本部门干部谈心交心,达到“照镜子、正衣冠”的目的。
8.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会领导班子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向和措施等。(2)会党组成员、各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部分。(3)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市委督导组和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各部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本会教育实践办报会领导审阅。
9.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1)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会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市委督导组全程参与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会上,党组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敢于揭短亮丑,既要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要“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
10. 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1)民主生活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机关会议,通报本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通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会上要印发通报材料。参加评议范围为:会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党员干部代表。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
11. 各党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部室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2. 制定整改方案。(1)会班子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方案报市委督导组和市委实践办。(2)各部门也要就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会领导和本会教育实践办。整改方案由一把手负责,并在机关公开通报。
13. 开展集中治理。(1)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本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深入基层调研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妇联干部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基层。(3)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会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开展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活动,做到“零持有、零报告”。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种津贴、福利。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禁公款消费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14. 建章立制。(1)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和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填补制度空白。(2)修改完善妇联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3)健全党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开通微博、微信,建立干部群众直接沟通互动新平台。(3)构建党员志愿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车辆配备、财物管理等规定。(5)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建设的内生动力。(6)借鉴国内外联系基层民众的做法,提升“妇联干部下基层联系社区”活动。(7)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搭建全市巾帼志愿服务组织架构,健全巾帼志愿服务体系。
三、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妇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省委和市委领导下开展,由市妇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整改落实,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二)重视督导,务求实效。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对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健康轨道推进。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注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机关各部门既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又要注重协调推进,统筹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注重在学习中查摆问题,在开展批评中整改,在整改中建章立制,做到学习在前、落实在前、整改在前,力求早出成果、早见成效。
(四)注重总结,建章立制。要充分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固化提升,推动妇女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要注重梳理群众路线的各项规章制度,该新建的要及时建立,该修改的要及时完善,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引导广大妇联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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