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声
期待您的关注
微信公众号 |

法院家事审判专审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家事审判改革是《深圳法院2012~2014年改革创新规划》确定的重大创新项目,也是福田法院又一改革举措。昨天,福田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杨晓凤审判长告诉记者:“改革家事审判不仅为了解决家事纠纷,更是为了促进家庭关系修复、降低感情创伤、保障儿童成长。”

  家事审判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家事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审理方式与一般民事纠纷有差异,更需要人文关怀。家事审判组织应由具有婚姻经历、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组成。福田法院在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过程中,2012年底确定了两个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家事审判工作,并于2013年10月新增一个团队。目前,该院家事审判团队共有审判长3人,普通法官4人,见习法官1人,陪审员5人,助理7人,家事财产调查员1人,基本实现了审判队伍的专业化。

  为更好地审理家事案件,该院配备家事审判法庭,法庭布局陈设温馨典雅,富有生活气息。2013年,该院受理家事案件1398件,结案1258件,同比上升5.3%,结案率达90%,其中调解撤诉692件,调撤率达55%,来信来访数量大幅减少。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已经以立法形式确立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福田法院与福田区公安分局加强协调,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全面落实人身安全保护机制。

  为促进诚信诉讼,福田法院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和家事调查员制度。制定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规则、申报令及财产申报表,选择部分案件试行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在家事案件审理中主动申报财产,对故意不如实申报数额较大财产的,视为妨碍民事诉讼,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设立家事案件调查员制度,着重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以及周边社会关系和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对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件,提出归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专业意见。运用爱心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员,配合家事审判团队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家事案件具有隐私性,法院的裁判结果不得不将有关当事人的隐私内容写入裁判文书。为方便当事人依据法律裁判文书处理相关事务,避免个人隐私泄露造成二次伤害,该院创设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内容既能反映法院权威意见,又能保护家事案件当事人隐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