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万人才可领租房补贴
经市政府批准,深圳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今起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此次人才安居工程以发租房补贴为主,市、区两级政府共安排约10亿元资金,为约1000家企业的20万人才发放安居租房补贴。
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租房补贴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安居工作,把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放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2010年12月,我市正式启动“十百千万”人才安居试点工作,先行解决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人才安居政策,并为人才安居工程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进一步扩大人才安居工程试点范围,《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该方案,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以发放租房补贴为主的方式实施。市、区两级政府共安排约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约20万人才安居租房补贴。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市住建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名录》,今天起正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正高职称人才月领2000元
据介绍,人才安居扩大试点惠及对象为高、中初级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高、中初级人才申请领取租房补贴的条件如下:
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租房补贴:(一)新引进的高级人才(以下简称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二)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是指在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此时间后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人才。
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高、中初级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
5类企业可入围扩大试点企业名录
不少市民关心,究竟哪些企业符合《扩大试点企业名录》的条件?市住建局介绍说,入选《扩大试点企业名录》的市级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条件。
以下五类企业之一可入围: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物流产业、文化产业等四大支柱产业类的企业;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的企业;重点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民生公益及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税收贡献突出的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不可申请租房补贴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企业认定部门所制定的认定标准,是客观、具体、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公信力。如国家及地方税务局确定的500家企业,全部是我市2011年度国、地税纳税合计前500强的企业,但烟酒、高尔夫、地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该负责人说,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此次补贴范围是有根据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但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弄虚作假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安居租房补贴将由各单位诚信申报,如用人单位和人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及人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市住建局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将申请人违法行为在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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