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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区妇联,各新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

 

  根据今年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总体安排,为提高创岗质量,凸显巾帼文明岗的示范效应,市妇联定于10月下旬对申报省、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进行集中评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评选  (一) 评选办法

 

  按各区、各系统推荐名单,采取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两项综合得分情况评出10个标兵岗。

  (二)集中汇报

  1.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17:30在市妇儿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8号)4楼多功能厅进行。

  2.汇报方式

  以现场PPT汇报为主,并接受评审检查小组的提问和点评。

  3.汇报要求

  时间为5分钟,汇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岗位基本情况(应含女性比例);创岗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创建过程,岗位特色,并着重说明如何将创岗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创岗成效等。

  4.注意事项

  请各标兵岗候选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午14:15准时到达市妇儿大厦4楼多功能厅进行集中抽签,决定汇报顺序;各区、各系统应安排一名负责巾帼文明岗工作的同志带队参加。

  (三)现场检查

  10月29日(星期二)至11月1日(星期五),评审检查小组对标兵岗候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到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评选  (一) 评选方式

 

  采用抽查方式,以现场抽签方式从申报单位中抽选10家单位进行材料评审。

  (二)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17:30;市妇儿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8号)4楼多功能厅。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于当日下午14:15准时到达市妇儿大厦四楼多功能厅签到并抽签。抽中单位请将档案材料摆放到指定位置。未抽中单位在会场听取标兵岗的汇报点评。

  2.各申报单位需携带创岗档案一套。

  3.各区、各系统应安排一名负责巾帼文明岗工作的同志带队参加。

  请各区、各系统于10月23日前将带队人员名单报市妇联宣教部。

 

                                             2013年10月18日

 

  (联系人:何帆,欧阳永艳,电话:83276443,邮箱:szflx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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