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提出五点建议
近期,光明新区公职人员廖某家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全国2.3亿个家庭中约有0.81亿个存在家庭暴力,约占30%。市妇联信访接待案件中,家暴类占15%左右。家庭暴力事件危害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为了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市妇联建议:(一)继续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目前,全国妇联正积极推动国家出台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我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也进行了规定。相关内容如获通过,将加强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家暴受害者的公权力支持。这将成为我市反家庭暴力的有力法律武器,同时也将是对国家立法的推动。(二)创新反家暴社区工作体制。将妇联组织与公安机关合作建立的社区家庭暴力报案点,纳入目前我市正规划建设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范围,加强报案点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关系,强化报案点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职能,增强社区干预机制的实效。(三)打造对家暴受害者的社会服务链条。大力扶持专业的社工组织,用专业服务化解矛盾、打开心结,防止家庭暴力的反复发生;多途径培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队伍,为受害者及其子女等家庭成员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和婚姻关系指导;开展对家暴受害者中失业者的再社会化培训,增强其社会生存能力。(四)建立更为有效的家庭暴力庇护机制。我市现有家暴庇护点是市妇联联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该中心设立的地点是公开在公众视线中的,很多受害人有顾虑,目前前往寻求庇护的人次较少,实际效果不佳,仍需进一步完善庇护场所、申请条件、经费保障等制度。(五)注重家庭美德教育。将社会道德和传统美德教育融入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宣扬文明家庭理念、传播文明知识、提升文明水平、树立文明典型,以家庭文明促进社区文明,推动城市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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