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全国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区妇联,光明、坪山新区妇工委,龙华、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社会组织妇工委,市总工会女工委,各女性联谊组织:
接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推荐全国先进典型的通知》(粤妇字〔2012〕22号),要求推荐全国、省先进典型,其中分配给我市的名额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6名、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4个;同时,一并推荐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以及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供省妇联择优报送全国妇联。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区、新区、系统妇女组织可推荐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以及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各1名(个),市妇联将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按省分配的名额择优选报。
二、申报时间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及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及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选拔推荐;
(二)请勿改变申报表格格式;
(三)推荐材料应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附报计生、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核意见。
联系人:陈雅岸 孙嘉浠
电 话:83276443
传 真:83140551
邮 箱:szflxjb@163.com
地 址:福田区景田北路78号妇儿大厦1703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推荐全国先进典型的通知》(粤妇字〔2012〕22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