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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9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区妇联,光明、坪山新区妇工委:

  今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12月4日是第1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近期,全国、省、市普法办等单位先后印发文件,对开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出了部署。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重点做好“12.1”、“12.4”的集中宣传教育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网上竞赛等项工作,并将《2010年“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关数据统计表》于12月8日前报市妇联权益部。联系人:欧阳秀丽,联系电话、传真:83140907,电子邮箱:19828244@qq.com

  附件:1.2010年“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关数据统计表

         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网上竞赛资料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