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立法保护助人行为
发布时间:2012-12-26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路遇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自从“彭宇案”发生后,这成了一个问题。为了保护助人行为,我市将《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这是记者从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获悉的。
根据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明年拟立法23项,其中11项属新立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就是其中重要内容。该条例经法制办初步研究论证并提出,旨在鼓励和保护助人行为,以免除助人者后顾之忧,弘扬助人为乐的美德。据介绍,在拟制定的主要制度中,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也是明年拟新立的法规之一。条例拟划定我市第二条最低生活保障线,符合条件的“夹心层”和非户籍居民可申请社会救助。
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的项目还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等。
根据立法计划,明年我市将修改6项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全民健身条例》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
此外,6项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但尚未表决通过的立法项目也有望在明年正式出台。包括《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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