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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1-07-07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昨天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群众观念,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建立血浓于水的党群政群关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回顾和讴歌了我们党90年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系统总结了90年来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导当前及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结合深圳实际,把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推进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努力在理解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实践上下功夫,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拿出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通篇贯穿着“执政为民”的理念,实践告诉我们,越是改革开放、越是搞市场经济、越是面临复杂环境、越是集中精力办大事,就越要注重做好群众工作,越要建立血浓于水的党群政群关系,越要形成同心同德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为此,会议着重强调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增强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甘当公仆,坚决反对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始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决反对工作漂浮、虚夸浮躁;始终坚持为民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始终坚持积极进取、为民负责,坚决反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作为各项决策和决策执行的根本前提。凡是对群众有利、群众拥护的事情就全力去做,凡是对群众不利、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就坚决不做;凡是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决策和建设工程,都应事先采取公示、听证等方式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凡是涉及重大社会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都要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从而最大限度地以正确的决策去赢得群众拥护支持,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和执行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三要维护群众利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要加大对原特区外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切实抓好住房、教育、医疗、交通、治安等重点民生问题的解决,多办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好事实事。
  四要增强实践本领,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在各级各部门动员引导党员干部多做群众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市党代表进社区、干部下基层等活动,促使各级干部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实践本领;要把“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作为评价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选拔办法,真正把“愿做群众工作、敢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用起来,使我们的各级干部成为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五要正确行使权力,以清正廉洁、干净干事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拥护。要始终牢记行使手中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扎实实推进“廉洁城市”建设,抓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廉政教育、纠风查案等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活动,切实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信访问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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