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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做阳光女性 建美丽深圳

发布时间:2013-12-28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深圳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今后五年深圳妇女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即将开启,肩负使命和重托,如何注重顶层设计,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如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为此,记者对新任全国妇联执委、深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宏进行了专访。

  记者: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妇联工作将有怎样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马宏: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对妇女工作大政方针的又一次集中阐述,是指引新时期我国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市妇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妇女十一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和发展道路,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引领,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以“做阳光女性 立改革新功 建美丽深圳”为主题,着力推动落实“一个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实施“两个规划”《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做到“三个转变”(理念、定位、作风的转变),开展“四大行动”(“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成才”“巾帼关爱”行动),擦亮“五个品牌”(性别平等条例、“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外来女工流动学校、文明家庭创建、社区妇女儿童之家),以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好各项任务,切实发挥深圳妇女工作的群众凝聚力、组织创造力和社会影响力,团结引领深圳妇女改革立新功,共筑中国梦。

  记者:深圳出台了性别平等条例,下一步妇联组织将如何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马宏: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重要职责,源头维权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方式。《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从制度层面上推动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注重参与顶层设计,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重点推动成立性别平等工作机构,推动出台性别预算、性别统计、公共政策性别分析、反性骚扰和家庭暴力防治等五个制度实施细则,推进社会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化。

  记者:您对如何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妇联主体业务有什么思考和想法?

  马宏: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妇联工作的重要领域。我们将把完善家庭工作机制与提供家庭服务相结合,弘扬家庭美德与履行家庭责任相结合,深化家庭文明创建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做足做好“家”字文章。一是要完善家庭工作机制建设,关注、推动家庭公共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探索建立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活动、阵地、满意度的量化标准,确保文明家庭建设规范、可持续推进。二是要打造“家庭文明建设”品牌,创新群众工作思路,开展市民直选文明家庭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家庭文化节,充分发挥家庭文化在培育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新风中的作用。三是要丰富家庭服务内容,建立婚恋指导师、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师“四师”队伍,设立深圳市婚姻家庭学校,做精做细“和姐”婚姻关系调适项目,让家庭的成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记者: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方面,您认为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妇联的优势?

  马宏: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既是党对妇联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也是妇联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我们将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一是要构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体系,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广泛争取社会公益资源,引入社会资金、人才、信息,推动解决服务妇女儿童平台载体不足和人力物力匮乏等问题。二是要规范运作“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目前我市和龙岗区、宝安区、罗湖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先后挂牌运作,接下来要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妇女社会组织信息库,健全联动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三是要提升传统服务品牌,扎实推进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在已开展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妈妈”“阳光女工”“阳光心灵工作室”和“阳光家长”等服务项目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人群,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多元需求。

  记者: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妇联如何将着力点放在服务基层和服务妇女群众上来?

  马宏: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是我们的工作生命线,创新妇女组织的模式,扩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作用覆盖,是满足不同妇女群体需求、实现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为了整合资源,同步推动,目前我们把“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合并提升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并在“妇女儿童规划”中列为六项重点实事项目之首,接下来我们将丰富工作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示范创建,使“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联基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创新组织形态,实现对妇女群众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联系,必须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妇联组织体系,我们将在不断巩固现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根据新章程的规定,探索设立社区妇联,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先行试点,为妇联工作扎根基层、服务妇女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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