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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有关妇女组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按照全国妇联、广东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实际,2014年4月-8月,我市将广泛开展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阳光女性  创最美家庭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8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办单位:市妇联、深圳广电集团

  协办单位:各区(新区)文明办、区妇联、新区妇工委(组织人事局)

  承办单位:各街道妇联、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深圳广电观众听众联谊会、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

  合作媒体: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深圳新闻网

  成立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委会,由市妇联主席马宏任组委会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金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钟海帆,深圳广电集团副总经理呼和,市妇联副主席藏晨任副主任,各区妇联主席、新区妇工委主任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妇儿大厦17楼(1704室)办公,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条件  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背公共道德、无家庭暴力、无黄赌毒等,均可参加评选。

  五、评选标准  (一)文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敬老孝亲、邻里友爱、文明礼仪、崇尚读书、育儿成才、环保低碳、热心公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最美家庭:在文明家庭标准的基础上,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三)好伴侣:夫妻在恩爱和美、相互激励、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廉洁自律、家庭幸福且事业有成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六、评选名额  在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评选的基础上,各街道妇联综合推荐3-4户家庭(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街道间进行调配),经评审授予深圳市文明家庭称号。组委会将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从中评出10户深圳市最美家庭、5对好伴侣。

  七、评选方式  以社区妇女儿童之家为主阵地,以推荐报名——社区评选——事迹展播——投票公示——表彰宣传为主要流程,以深入社区、广泛参与、强势宣传为主要特点,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动和推荐、多形式的社区评选活动,产生一批候选家庭,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发市民对家庭文明的关注,对创建最美家庭的行动。

  (一)推荐渠道。参选家庭的产生以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群众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时间截止2014年4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1.组织推荐:各区妇女组织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

  2.社会推荐:由社会组织或市民推荐身边典型。

  3.群众自荐:由家庭成员自我推荐、自行申报。

  (二)报名方式:登陆深圳新闻网文明家庭活动官网或市妇联官网下载报名(推荐)表(附件1),填写后将1份纸质版交所在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评选活动专用邮箱(xzzmjt2014@126.com)。

  (三)社区评选。根据推荐报名情况,各区(新区)以辖区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举办家庭故事会、才艺秀等展示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谈良好文明家风,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评选过程,对参选家庭进行评议。积极发动媒体对寻找过程和参选家庭的故事进行报道,通过采访邻居、朋友、同事等好友圈,多角度立体化展现参选家庭的故事。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交流、互动,晒家训、晒照片、晒视频、晒家庭大事记、晒家庭梦想等,在邻里、朋友等社交圈里形成人人夸、人人讲、人人学的良好氛围,通过一个家庭的参选带动一批家庭的文明建设。同时,在市妇联的统筹安排下,各区妇联和新区妇工委要举办1场家庭风采展示活动。

  (四)举办家庭美德网络论坛。依托深圳新闻网,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优秀家庭代表、民间智库等与网友互动,发起对文明家风、家庭美德等的讨论,探讨深圳最美家庭的评价标准;同时组织记者深入家庭、社区、学校采访,了解新时期人们对美好家庭生活、和睦家庭关系、良好文明家风的期盼,引导广大妇女和网友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五)开展最美家庭网络调查。与深圳新闻网合作,开展“我心中的最美家庭”网络调查,了解人们对最美家庭的看法,为活动的开展进行话题预热。  

  (六)开展“晒出我家的精彩”图片征集活动。发动参选家庭积极发现、生动记录家庭生活的美丽瞬间,以图片、漫画、照片等形式晒家庭温馨照片、晒家庭梦想、晒家庭大事记等,感受家庭的美好与温暖,挖掘背后的感人故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媒体上进行刊登,引导大家善于在细微处发现家庭的美,感受家庭的温情,共同营造和谐家园。各区可发动参选家庭按照相关要求在深圳新闻网专栏上传。

  (七)开展“我家的美德”家训家规征集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征集“我家的美德”家训家规,并依托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征集的家训家规进行广泛宣传。邀请专家对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进行点评,挖掘其中的家风、家规内涵,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习借鉴,修身持家,自省自励。

  八、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推荐报名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30日):在媒体广泛发布深圳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信息,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广泛发动家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在深圳新闻网和市妇联网站开设文明家庭评选专栏,对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

  (二)社区评选和风采展示阶段(2014年5月5日—7月5日):各区、各新区以辖区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举办家庭故事会、才艺秀等展示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谈良好文明家风,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评选过程,对候选家庭进行评议。各区深圳市文明家庭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各区妇联和新区妇工委需安排1场家庭风采展示活动,并将承办社区联系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承办机构跟进组织。

  (三)事迹展播和网络投票阶段(2014年7月5日-7月25日):在深圳新闻网展播最美家庭参选家庭事迹;发动市民在深圳新闻网进行网络投票,结合投票结果和专家、群众、媒体评审,评选出10户深圳市最美家庭和5对好伴侣。

  (四)社会公示和表彰宣传阶段(2014年7月26日-8月3日):在深圳新闻网、市妇联官网等媒体上对深圳市文明家庭和10户深圳市最美家庭、5对好伴侣进行公示。在“七夕”节前夕对深圳市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伴侣进行表彰。

  九、具体要求  一是广泛发动。各区妇联、新区妇工委充分做好发动工作, 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评议、踊跃投票。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拓展活动宣传平台, 张贴、播放由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活动LOGO和宣传海报、宣传片等, 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

  二是精心组织。各区妇联、新区妇工委结合实际, 制定本地活动具体方案, 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精心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深圳特色的评选活动,并及时向活动组委会报送新闻热点和采访线索。各区(新区)的家庭风采展示活动承办经费由市、区妇联共同解决,各区(新区)配套提供经费1万元/场。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评选活动由各区(新区)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弘扬美德。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发动媒体资源特别是运用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强调寻找和发现的过程,扩大活动影响力,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家庭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进一步强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 深圳市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报名(推荐)表 

     2. 各区深圳市文明家庭推荐名额 

     3. 深圳市文明家庭风采展示活动承办联系表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4月3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3140739,83276443

  联系人:欧阳永艳、代慧、贺美兰

  评选活动专用邮箱:xzzmjt2014@126.com 

  地址:福田区景田北路78号市妇儿大厦1704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