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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法草案出炉 “常回家看看”拟入法

发布时间:2011-01-06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近日出炉。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还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新法实施后子女若不‘经常’回家看望、问候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解读这一新规定时称,由于老年法属于社会类立法,因此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因此此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多方面决定的,既有司法上的判决,也有行政上的督促,还有调解组织的调解等等。

    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不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与“违反法律”直接拉上等号。目前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因子女外出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过着“空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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