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妇联着力构筑儿童保护新防线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近年来,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监管而出现事故,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少年儿童被性侵犯等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针对在儿童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龙岗区妇联近日结合自身职能与龙岗区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并下发了《龙岗区妇联关于做好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现象,着力构筑儿童保护新防线。
明确保护流程,构筑防护网络
为进一步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通知》分别针对事前预防、事后介入两个阶段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加强法制宣传,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女工流动学校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利用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社区宣传国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家庭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防范侵害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课程,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二是要求全区各级妇联通过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恶化。通过组织志愿律师为受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跟踪应对,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助经济困难的家庭申请法律援助;依托专家力量,开展心理救助两种途径切实保护受害儿童。
制定近期任务,设置长期目标
《通知》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要求各街道妇联近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三个一”活动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一是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图片展览、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党和国家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二是举办一次家庭教育论坛或沙龙活动,向社会、向家长宣传普及儿童安全保护法,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教育家长依法履行监护和养育子女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三是结合读书月活动,送出一本《平安家庭知识手册》,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拐骗等安全知识,帮助儿童提高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意识和技能。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将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责任意识。
《通知》还制定了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长期目标。一是要求各街道妇联及时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能力。针对侵犯儿童的违法事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总结提炼,完成典型案例分析工作;整合资源,探索组建一支本地的专家队伍,协助开展预防工作;开展妇干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探索社会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等服务,建立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依托“12338”公益服务热线、龙岗区妇联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推动部门联动,加强工作条块结合
《通知》特别要求各街道妇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发动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实现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为了不断消除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环节中的盲点、死角,《通知》还要求把儿童保护工作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关爱服务”、“维权服务”、“家庭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倡导邻里互助,并将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纳入相关家庭的评选标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舆论氛围,让儿童始终处于周围群众的保护视线之内,把安全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密。
明确保护流程,构筑防护网络
为进一步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通知》分别针对事前预防、事后介入两个阶段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加强法制宣传,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女工流动学校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利用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社区宣传国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家庭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防范侵害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课程,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二是要求全区各级妇联通过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恶化。通过组织志愿律师为受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跟踪应对,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助经济困难的家庭申请法律援助;依托专家力量,开展心理救助两种途径切实保护受害儿童。
制定近期任务,设置长期目标
《通知》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要求各街道妇联近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三个一”活动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一是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图片展览、张贴悬挂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党和国家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二是举办一次家庭教育论坛或沙龙活动,向社会、向家长宣传普及儿童安全保护法,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教育家长依法履行监护和养育子女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三是结合读书月活动,送出一本《平安家庭知识手册》,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拐骗等安全知识,帮助儿童提高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意识和技能。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将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责任意识。
《通知》还制定了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长期目标。一是要求各街道妇联及时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能力。针对侵犯儿童的违法事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总结提炼,完成典型案例分析工作;整合资源,探索组建一支本地的专家队伍,协助开展预防工作;开展妇干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探索社会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组织社区巾帼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安全防范知识讲座等服务,建立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充分依托“12338”公益服务热线、龙岗区妇联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促进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推动部门联动,加强工作条块结合
《通知》特别要求各街道妇联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发动社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实现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为了不断消除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环节中的盲点、死角,《通知》还要求把儿童保护工作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关爱服务”、“维权服务”、“家庭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倡导邻里互助,并将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纳入相关家庭的评选标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舆论氛围,让儿童始终处于周围群众的保护视线之内,把安全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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