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声
期待您的关注
微信公众号 |

我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热议女性发展话题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1月4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新春茶话会暨《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和“两会”建议提案讨论会在市妇儿大厦四楼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胡利群、市妇联主席蔡立等出席。与会人员围绕深圳性别平等和女性发展的重要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刘曙光介绍,《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已顺利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二次审议,在社会引起良好的反响。市妇联主席蔡立指出,《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性别平等立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针对这一问题,在茶话会上,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和深圳大学法学院李薇薇教授提出了《关于建立市平等机会委员会的建议和关于提高女人大代表比例的建议》,认为设立深圳平等机会委员会,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深圳应率先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专门处理性别歧视,实施性别平等的事项,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提出在增替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方案中,女性代表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30%。
  与会人员还就落实国家政策实行女性高级专家和干部弹性退休制度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深圳市现行退休制度的执行依据是我国1958年修改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78年国务院颁发的相关规定:男工人、干部60岁退休,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退休。该制度设计初衷是对妇女的特殊照顾和保护,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家庭负担的减轻和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职业化程度的提高,使这项退休政策的客观效果与政策初衷渐行渐远,实际上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客观上侵犯了包括高级专家和干部、知识女性在内的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人才的巨大浪费,不利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与国内外发展趋势不相符。对此,与会人员提出要根据社会调查情况,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受教育层次、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性质女性的退休愿望,建议深圳在高级技术(技能)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规定55-60周岁作为女性退休的合法时段,由妇女自己决定具体何时退休。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胡利群在作总结发言时说,希望各级人大女常委、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推动的作用,促进《条例》的进一步完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