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宏:凝聚妇女力量 助推深化改革 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而奋斗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深圳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十一大和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团结动员全市妇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推动深圳妇女事业创新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深圳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的作用,推动出台我国内地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将一系列影响妇女生存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推动了我国性别平等事业发展的进程。被全国妇联评为“2012年全国十大维权新闻事件”之首,被国务院列为中国政府实施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政治承诺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妇联也因此被联合国妇女发展署授予“女性发展贡献奖”。推动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效显著,5年来,妇女儿童在卫生、保健、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妇女就业规模扩大、就业层次提升,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增加,全市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优于全省水平,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536.3万,比2008年增长350%,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实现,达标率处于全省、全国领先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出台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增“妇女参与社会保障”、“儿童与社会福利”两个发展领域,创设“企业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等23个深圳特色指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带领妇女服务大局实现新作为。广泛动员组织各行各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奉献,健全巾帼文明岗管理体系,完善量化考核标准和竞争激励机制。5年来,新创884个国家、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水平大幅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38%。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创建文明家庭、书香家庭为载体,坚持草根化、社会化、特色化的创建模式,举办深圳30年30户书香人家评选、百万家庭学礼仪、家庭文化节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评选出一批代表性广、示范性强的深圳文明家庭,形成了“党委领导、妇联牵头、社会协同、媒体推动”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格局。5年来,树立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等先进典型,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349名、三八红旗集体216个,涌现出熊永兰、孙影、李亚威等为代表的大批优秀女性,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迈出新步伐。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不断健全信访纠纷诉前联调、法律援助、普法联动、贫困救助等社会化维权机制,推动法院建立家事法庭试点,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持续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活动。福田区平安家庭“家事合议团”、南山区“簕杜鹃关爱儿童计划”、盐田区“爱回家单亲特困母亲援助行动”,光明新区“关爱妇女帮扶行动”,坪山新区“情系坪山·巾帼助困行动”、大鹏新区“消灭宫颈癌示范街道”创建等工作,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8000多宗,筹集2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扶助市内外的贫困、受灾等弱势妇女儿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出台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培训家长50多万人次。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建一批社区儿童德育中心、爱心图书室,持续打造“爱妈妈、爱深圳、爱祖国”、“心系女童”等品牌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出新举措。积极探索妇联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方法和机制,采取“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推进”的运作模式,开展“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在全市建立阳光妈妈服务项目49个,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3个,阳光心灵工作室40个,阳光女工服务点16个,直接服务群众140多万人次。率先出台标准化建设规范,促进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社区服务中心,荣获第一届、第二届广东省妇联工作创新奖。各区妇联因地制宜推出了一批特色项目,如罗湖区“跨境儿童服务”、宝安区“金虹行动•母亲提素”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和服务基地,龙岗区率先成立区级服务基地,全市吸引117家妇女社会组织入驻,广泛凝聚妇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支持妇女成长成才搭建新平台。加强女干部培训工作,将培训纳入市、区组织部门培训规划和党校教学体系,5年来,全市处级、科级女干部主体班已培训2092人,女干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5%、23.8%、18.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42.5%。在企业深入开展提素建功活动,受惠妇女达246万人,为1060名女性来深建设者圆了大学梦,399所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培训58万人次,拓展了女工终身学习、成长成才的途径。举办26期“深圳女性文化沙龙”,有2万多人参加,成为深圳文化新品牌。
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巩固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全市各区、街道和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达99.8%,机关事业单位达99.4%,各级各类妇女组织27912个,形成了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覆盖广泛的组织网络。深入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按照“源头介入建家、规范制度管家、挖掘潜能用家”的总体思路,将其纳入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建设,确保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全市已建352个,保证了妇女儿童共建共享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龙华新区投入80万元用于“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大对团体会员服务指导力度,增进与国际、港澳台及其他省市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和联谊,妇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显著增强。开展“启智·健康·发展”系列活动,完善干部学习、挂职和下基层机制,鼓励妇联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有力地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通达智慧、健康快乐、称职有为”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来深圳妇女事业蒸蒸日上,妇女工作硕果累累。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上级妇联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届市妇联领导为妇女事业励精图治的结果,是全市妇女和各级妇女组织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以大会和市妇联的名义,向长期关心支持深圳妇女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所有为深圳妇女事业无私奉献的老前辈、老领导、老大姐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才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男女平等,注重参与顶层设计,才能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服务妇女,立足社区和家庭,才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坚持整合资源,建立开放、多元、立体的工作格局,才能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参与社会治理的定位,才能开创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困难,妇女工作还存在不足,如《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未得到全面落实,女性就业仍存在性别歧视,婚姻家庭问题相对突出,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服务手段还有些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动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向“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奋力前行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向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的重要阶段。身处深圳这座筑梦之城,历史幸运地把我们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奋斗创造未来,实干成就梦想。我们要勇立潮头,凝聚全市妇女激扬巾帼之志、唱响巾帼之歌,以“半边天”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共筑伟大的中国梦;我们要勇担使命,引领全市妇女奉献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以改革创新的“深圳精神”谱写深圳妇女事业激荡人心的壮丽诗篇。
重任在肩,使命神圣。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落实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各个领域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团结组织全市妇女同心协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今后五年妇女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妇女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妇女全方位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明显增加。
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同步推进。妇女的发展整体纳入法规、政策和全市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体系,促进性别平等主流化的政府机制基本确立,妇女的进步发展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大力弘扬。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遍纳入学校教学体系,性别文化研究蓬勃开展,主流媒体积极营造先进性别文化氛围,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显著增强。尊重性别差异,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机会和责任方面的平等得到充分保障,先进性别文化格局初步建立。
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平等共享。妇女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享有的资源更加充足,进一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妇女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多元、立体、开放的妇联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组织建设路径更加明晰,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努力建设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实现今后五年妇女发展的目标,需要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需要社会和谐进步营造良好的环境,需要广大妇女携手共进、开拓进取,更需要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创新发展、真抓实干。大会号召广大妇女与全市人民一道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做阳光女性,立改革新功,共筑中国梦。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妇女需求,今后五年深圳妇女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点,推动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经济建设中大力激发妇女创造活力,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治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在改革创新中着力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
(一)注重顶层设计,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法治保障、政策覆盖、全社会关心的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推动落实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创新举措。要深刻解读、广泛宣传条例,开展先进性别文化研究,营造关注两性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发展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成立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为实施条例提供组织保证。要推动出台性别统计、性别预算、公共政策性别分析等制度和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实施办法,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做出贡献。
二是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推动两个规划全面实施,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整合资源、加强督办,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推进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实事项目,使深圳妇女儿童事业继续保持全省、全国领先水平。
三是推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搭建妇女参政议政的平台,充分发挥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推动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推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抓住换届选举时机,确保社区“两委”中有一名以上女性,鼓励妇女广泛参与社区议事会等协商活动,彰显妇女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妇联执委工作制度、妇女代表联系制度,推动提高女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激发创造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实施“巾帼建功”、“巾帼成才”行动,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奉献新才智、激发新活力、创造新业绩,展现“智慧美丽、善良包容、创新有为、健康向上”的特区女性形象。
一是带领妇女岗位建功。加强对新形势下妇女建功立业活动的组织引领,以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为载体,深入研究探索“规范化、社会化、品牌化”的创建模式,保证活动持续推进。将创岗活动向高新技术、物流、金融、文化等支柱产业拓展,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巾帼文明岗,激励广大妇女奉献在岗、建功在岗、成才在岗。围绕强化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女性创意、创新、创造能力。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做大做强巾帼志愿者队伍,聚合时代发展正能量。
二是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理性择业、自主创业,在不同岗位实现价值、焕发活力。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增强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完善妇女就业的优惠政策,开发增加公益性岗位,关心女性来深建设者,让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施展才华、绽放光彩。
三是促进妇女成长发展。深化对妇女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研究,积极参与制订相关政策,加强人才库建设,拓宽联系、服务、推荐的渠道,为妇女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认真研究和把握妇女教育培训的特点,努力挖掘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组建讲师团队伍,构建多平台整合、多渠道覆盖、多层面受益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开放、包容、共享的妇女终身教育机制,促进妇女成长成才。
(三)彰显独特优势,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家庭是妇女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要立足家庭需求,做足做好“家”字文章,积极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一是健全家庭工作机制。重视家庭公共政策和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探索开展家庭公共政策的评估,出台家庭工作规划。整合家庭工作资源,协调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家庭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工作者联动机制,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家庭工作新格局。
二是深化家庭文明创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尊重家庭贡献的社会价值,倡导现代家庭观念与传统家庭伦理相结合,个人事业有成与履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时代理念。探索建立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规范化和品牌化。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家庭、书香家庭、生态家庭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家庭创建,继续开展家庭文化节、母亲文化节等活动,组织好夫妻、好父母、好婆媳等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勤俭持家、文化兴家、以德立家,争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强化家庭公共服务。针对社会转型期家庭生活方式和需求多元化的现状,提高婚姻关系调适等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对问题家庭的干预,完善家庭功能。成立婚姻家庭学校,根据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开展家庭角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发挥在塑造子女品格、传播良好家风、倡导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天然优势。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发挥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网上家长学校等阵地建设,探索开展社区0—3岁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项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强化维权关爱,提升妇女儿童民生幸福指数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源头参与和解决典型案件并重,坚持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并举,坚持利益协调和矛盾排查化解并行,大力实施“巾帼维权”、“巾帼关爱”行动,让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是健全维权网络体系。完善妇女诉求表达网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维权热线平台和新媒体作用,畅通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完善妇女矛盾调处网络,充分发挥妇联信访员、陪审员和劳动执法监督员等专业维权队伍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全方位、个性化维权服务。完善妇女利益协调网络,整合维权资源,健全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机制,进一步强化维权实效。
二是加强实事化维权。积极配合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调解员、调查员队伍,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诉中调处,最大限度维护婚姻家庭案件中女性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会同市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有关单位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协调机制,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临时庇护等服务。开展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救助项目,为受害女童及其家长提供及时救助。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是持续推进维权关爱。深入持久地开展妇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继续在企业全面开展“阳光女工”、“外来女工关爱”、“心灵驿站”等项目,使女性来深建设者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进一步发挥“市妇联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作用,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紧急帮助。探索筹建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五)发挥枢纽作用,广泛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省委领导要求,妇联组织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及早谋划承接社会职能,积极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紧迫感,主动融入社会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公信力优势,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找准着力点和增长点,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转理念、转角色、转方式,提供更加专业性、多元化的服务,广泛团结和凝聚广大妇女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在发挥枢纽作用中推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打造枢纽平台。打造资源平台,积极参与和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争取政府在政策、项目和经费上的支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不断增强妇联对妇女社会组织的引领力和号召力。打造信息平台,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妇女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库,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打造人才平台,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培养凝聚妇女社会组织领军骨干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妇联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服务功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引导妇女社会组织,增强妇联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设计、集中承接各类妇女儿童及家庭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项目化的运作模式,重点扶持服务型、公益型妇女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服务支持作用,通过信息咨询、链接资源、培训交流、监督评估等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制定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为妇女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系统支持。
三是塑造特色品牌。要围绕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素质提升等领域,加强品牌引领,发挥“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服务项目落地社区,以点带面,造就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在妇女中受欢迎、在社会上叫得响的服务品牌,以品牌项目增强妇联的影响力,延伸妇联的服务网络,在社会治理创新格局中推动妇联组织转型发展。
(六)坚持创新发展,努力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联系和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妇联组织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各级妇联要坚持重心下移,更多地接地气听民声,创新联系和服务载体,把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坚强,让妇女群众在“娘家”更温暖。
一是筑牢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妇联组织的设置形式和存在形态,探索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两新组织、社区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不断壮大团体会员,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最大限度地联系和凝聚广大妇女。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给予保证,鼓励通过项目等形式争取财政及社会各方支持,不断充实基层工作资源。
二是创新服务载体。适应新形势下妇女多样化需求,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载体,继续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到2015年实现社区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标准,深化服务功能,探索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用好新媒体,建设“网上妇联”,增强网上服务平台的便捷性、互动性,丰富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开发利用好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和公益性,使更多妇女儿童受益。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创新工作理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去行政化、去机关化,立足于群众需求开展工作,常态化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帮助广大妇女排忧解难。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妇联干部知大局、想长远、干实事的能力,鼓励妇联干部考取社会工作师等专业资格,提升妇女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拓展干部成长平台,推动与组织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全国上下燃烧激情共筑中国梦的五年,也是深圳妇女事业充满机遇、大有可为的五年。宏伟的蓝图鼓舞人心,光荣的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市妇女参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再创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现在,我代表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深圳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市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十一大和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团结动员全市妇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推动深圳妇女事业创新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深圳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我们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共同回首百年妇运、建党90、新中国成立60、特区成立30的风雨历程。五年来,深圳妇女始终以改革开放为己任,与时代发展同呼吸,抓住机遇、锐意进取,为深圳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圳各级妇女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支持指导下,围绕中心抓重点,服务妇女出实招,大胆创新求突破,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妇女工作实现了长足发展,妇女事业呈现出勃勃生机。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深圳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的作用,推动出台我国内地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将一系列影响妇女生存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推动了我国性别平等事业发展的进程。被全国妇联评为“2012年全国十大维权新闻事件”之首,被国务院列为中国政府实施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政治承诺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妇联也因此被联合国妇女发展署授予“女性发展贡献奖”。推动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效显著,5年来,妇女儿童在卫生、保健、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妇女就业规模扩大、就业层次提升,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增加,全市妇幼健康主要指标优于全省水平,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536.3万,比2008年增长350%,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实现,达标率处于全省、全国领先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出台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增“妇女参与社会保障”、“儿童与社会福利”两个发展领域,创设“企业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等23个深圳特色指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带领妇女服务大局实现新作为。广泛动员组织各行各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奉献,健全巾帼文明岗管理体系,完善量化考核标准和竞争激励机制。5年来,新创884个国家、省、市级巾帼文明岗,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水平大幅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38%。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创建文明家庭、书香家庭为载体,坚持草根化、社会化、特色化的创建模式,举办深圳30年30户书香人家评选、百万家庭学礼仪、家庭文化节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评选出一批代表性广、示范性强的深圳文明家庭,形成了“党委领导、妇联牵头、社会协同、媒体推动”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格局。5年来,树立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等先进典型,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349名、三八红旗集体216个,涌现出熊永兰、孙影、李亚威等为代表的大批优秀女性,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迈出新步伐。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不断健全信访纠纷诉前联调、法律援助、普法联动、贫困救助等社会化维权机制,推动法院建立家事法庭试点,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持续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活动。福田区平安家庭“家事合议团”、南山区“簕杜鹃关爱儿童计划”、盐田区“爱回家单亲特困母亲援助行动”,光明新区“关爱妇女帮扶行动”,坪山新区“情系坪山·巾帼助困行动”、大鹏新区“消灭宫颈癌示范街道”创建等工作,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8000多宗,筹集2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扶助市内外的贫困、受灾等弱势妇女儿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出台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培训家长50多万人次。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建一批社区儿童德育中心、爱心图书室,持续打造“爱妈妈、爱深圳、爱祖国”、“心系女童”等品牌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出新举措。积极探索妇联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方法和机制,采取“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化推进”的运作模式,开展“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在全市建立阳光妈妈服务项目49个,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3个,阳光心灵工作室40个,阳光女工服务点16个,直接服务群众140多万人次。率先出台标准化建设规范,促进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社区服务中心,荣获第一届、第二届广东省妇联工作创新奖。各区妇联因地制宜推出了一批特色项目,如罗湖区“跨境儿童服务”、宝安区“金虹行动•母亲提素”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和服务基地,龙岗区率先成立区级服务基地,全市吸引117家妇女社会组织入驻,广泛凝聚妇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支持妇女成长成才搭建新平台。加强女干部培训工作,将培训纳入市、区组织部门培训规划和党校教学体系,5年来,全市处级、科级女干部主体班已培训2092人,女干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6.5%、23.8%、18.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42.5%。在企业深入开展提素建功活动,受惠妇女达246万人,为1060名女性来深建设者圆了大学梦,399所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培训58万人次,拓展了女工终身学习、成长成才的途径。举办26期“深圳女性文化沙龙”,有2万多人参加,成为深圳文化新品牌。
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巩固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全市各区、街道和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达99.8%,机关事业单位达99.4%,各级各类妇女组织27912个,形成了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覆盖广泛的组织网络。深入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按照“源头介入建家、规范制度管家、挖掘潜能用家”的总体思路,将其纳入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建设,确保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全市已建352个,保证了妇女儿童共建共享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龙华新区投入80万元用于“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大对团体会员服务指导力度,增进与国际、港澳台及其他省市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和联谊,妇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显著增强。开展“启智·健康·发展”系列活动,完善干部学习、挂职和下基层机制,鼓励妇联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有力地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通达智慧、健康快乐、称职有为”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来深圳妇女事业蒸蒸日上,妇女工作硕果累累。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上级妇联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历届市妇联领导为妇女事业励精图治的结果,是全市妇女和各级妇女组织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以大会和市妇联的名义,向长期关心支持深圳妇女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所有为深圳妇女事业无私奉献的老前辈、老领导、老大姐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才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深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男女平等,注重参与顶层设计,才能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服务妇女,立足社区和家庭,才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坚持整合资源,建立开放、多元、立体的工作格局,才能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参与社会治理的定位,才能开创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困难,妇女工作还存在不足,如《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未得到全面落实,女性就业仍存在性别歧视,婚姻家庭问题相对突出,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服务手段还有些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动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向“两个一百年”伟大目标奋力前行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向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的重要阶段。身处深圳这座筑梦之城,历史幸运地把我们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奋斗创造未来,实干成就梦想。我们要勇立潮头,凝聚全市妇女激扬巾帼之志、唱响巾帼之歌,以“半边天”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共筑伟大的中国梦;我们要勇担使命,引领全市妇女奉献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以改革创新的“深圳精神”谱写深圳妇女事业激荡人心的壮丽诗篇。
重任在肩,使命神圣。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落实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速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各个领域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团结组织全市妇女同心协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今后五年妇女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妇女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妇女全方位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明显增加。
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同步推进。妇女的发展整体纳入法规、政策和全市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体系,促进性别平等主流化的政府机制基本确立,妇女的进步发展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大力弘扬。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遍纳入学校教学体系,性别文化研究蓬勃开展,主流媒体积极营造先进性别文化氛围,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显著增强。尊重性别差异,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机会和责任方面的平等得到充分保障,先进性别文化格局初步建立。
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平等共享。妇女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享有的资源更加充足,进一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妇女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多元、立体、开放的妇联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组织建设路径更加明晰,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努力建设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实现今后五年妇女发展的目标,需要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需要社会和谐进步营造良好的环境,需要广大妇女携手共进、开拓进取,更需要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创新发展、真抓实干。大会号召广大妇女与全市人民一道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做阳光女性,立改革新功,共筑中国梦。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妇女需求,今后五年深圳妇女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点,推动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经济建设中大力激发妇女创造活力,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治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在改革创新中着力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
(一)注重顶层设计,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法治保障、政策覆盖、全社会关心的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推动落实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创新举措。要深刻解读、广泛宣传条例,开展先进性别文化研究,营造关注两性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发展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成立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为实施条例提供组织保证。要推动出台性别统计、性别预算、公共政策性别分析等制度和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实施办法,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做出贡献。
二是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推动两个规划全面实施,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整合资源、加强督办,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推进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实事项目,使深圳妇女儿童事业继续保持全省、全国领先水平。
三是推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扩大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搭建妇女参政议政的平台,充分发挥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推动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推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抓住换届选举时机,确保社区“两委”中有一名以上女性,鼓励妇女广泛参与社区议事会等协商活动,彰显妇女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妇联执委工作制度、妇女代表联系制度,推动提高女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激发创造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实施“巾帼建功”、“巾帼成才”行动,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奉献新才智、激发新活力、创造新业绩,展现“智慧美丽、善良包容、创新有为、健康向上”的特区女性形象。
一是带领妇女岗位建功。加强对新形势下妇女建功立业活动的组织引领,以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为载体,深入研究探索“规范化、社会化、品牌化”的创建模式,保证活动持续推进。将创岗活动向高新技术、物流、金融、文化等支柱产业拓展,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巾帼文明岗,激励广大妇女奉献在岗、建功在岗、成才在岗。围绕强化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女性创意、创新、创造能力。按照国际通用规则,做大做强巾帼志愿者队伍,聚合时代发展正能量。
二是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理性择业、自主创业,在不同岗位实现价值、焕发活力。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增强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完善妇女就业的优惠政策,开发增加公益性岗位,关心女性来深建设者,让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施展才华、绽放光彩。
三是促进妇女成长发展。深化对妇女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研究,积极参与制订相关政策,加强人才库建设,拓宽联系、服务、推荐的渠道,为妇女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认真研究和把握妇女教育培训的特点,努力挖掘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组建讲师团队伍,构建多平台整合、多渠道覆盖、多层面受益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开放、包容、共享的妇女终身教育机制,促进妇女成长成才。
(三)彰显独特优势,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家庭是妇女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要立足家庭需求,做足做好“家”字文章,积极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一是健全家庭工作机制。重视家庭公共政策和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探索开展家庭公共政策的评估,出台家庭工作规划。整合家庭工作资源,协调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家庭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工作者联动机制,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家庭工作新格局。
二是深化家庭文明创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尊重家庭贡献的社会价值,倡导现代家庭观念与传统家庭伦理相结合,个人事业有成与履行家庭责任相结合的时代理念。探索建立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规范化和品牌化。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家庭、书香家庭、生态家庭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家庭创建,继续开展家庭文化节、母亲文化节等活动,组织好夫妻、好父母、好婆媳等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勤俭持家、文化兴家、以德立家,争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强化家庭公共服务。针对社会转型期家庭生活方式和需求多元化的现状,提高婚姻关系调适等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对问题家庭的干预,完善家庭功能。成立婚姻家庭学校,根据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开展家庭角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发挥在塑造子女品格、传播良好家风、倡导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天然优势。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发挥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网上家长学校等阵地建设,探索开展社区0—3岁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项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强化维权关爱,提升妇女儿童民生幸福指数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源头参与和解决典型案件并重,坚持法律宣传和维权服务并举,坚持利益协调和矛盾排查化解并行,大力实施“巾帼维权”、“巾帼关爱”行动,让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是健全维权网络体系。完善妇女诉求表达网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维权热线平台和新媒体作用,畅通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完善妇女矛盾调处网络,充分发挥妇联信访员、陪审员和劳动执法监督员等专业维权队伍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等全方位、个性化维权服务。完善妇女利益协调网络,整合维权资源,健全多部门合作、多方面参与、多载体运行的社会化维权机制,进一步强化维权实效。
二是加强实事化维权。积极配合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调解员、调查员队伍,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诉中调处,最大限度维护婚姻家庭案件中女性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会同市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有关单位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协调机制,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临时庇护等服务。开展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救助项目,为受害女童及其家长提供及时救助。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是持续推进维权关爱。深入持久地开展妇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继续在企业全面开展“阳光女工”、“外来女工关爱”、“心灵驿站”等项目,使女性来深建设者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进一步发挥“市妇联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作用,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紧急帮助。探索筹建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五)发挥枢纽作用,广泛凝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省委领导要求,妇联组织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及早谋划承接社会职能,积极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紧迫感,主动融入社会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公信力优势,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找准着力点和增长点,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转理念、转角色、转方式,提供更加专业性、多元化的服务,广泛团结和凝聚广大妇女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在发挥枢纽作用中推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打造枢纽平台。打造资源平台,积极参与和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争取政府在政策、项目和经费上的支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不断增强妇联对妇女社会组织的引领力和号召力。打造信息平台,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妇女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库,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打造人才平台,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培养凝聚妇女社会组织领军骨干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妇联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服务功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引导妇女社会组织,增强妇联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设计、集中承接各类妇女儿童及家庭民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项目化的运作模式,重点扶持服务型、公益型妇女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服务支持作用,通过信息咨询、链接资源、培训交流、监督评估等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制定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为妇女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系统支持。
三是塑造特色品牌。要围绕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素质提升等领域,加强品牌引领,发挥“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服务项目落地社区,以点带面,造就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在妇女中受欢迎、在社会上叫得响的服务品牌,以品牌项目增强妇联的影响力,延伸妇联的服务网络,在社会治理创新格局中推动妇联组织转型发展。
(六)坚持创新发展,努力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联系和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妇联组织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各级妇联要坚持重心下移,更多地接地气听民声,创新联系和服务载体,把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坚强,让妇女群众在“娘家”更温暖。
一是筑牢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妇联组织的设置形式和存在形态,探索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两新组织、社区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不断壮大团体会员,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最大限度地联系和凝聚广大妇女。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给予保证,鼓励通过项目等形式争取财政及社会各方支持,不断充实基层工作资源。
二是创新服务载体。适应新形势下妇女多样化需求,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载体,继续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到2015年实现社区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标准,深化服务功能,探索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用好新媒体,建设“网上妇联”,增强网上服务平台的便捷性、互动性,丰富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开发利用好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和公益性,使更多妇女儿童受益。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创新工作理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去行政化、去机关化,立足于群众需求开展工作,常态化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帮助广大妇女排忧解难。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妇联干部知大局、想长远、干实事的能力,鼓励妇联干部考取社会工作师等专业资格,提升妇女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拓展干部成长平台,推动与组织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全国上下燃烧激情共筑中国梦的五年,也是深圳妇女事业充满机遇、大有可为的五年。宏伟的蓝图鼓舞人心,光荣的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市妇女参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再创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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