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南粤巾帼十杰评选活动的公告
一年一度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南粤巾帼十杰评选活动已开始报名,欢迎所有符合条件(附后)的深圳女性积极推荐或自荐。
推荐材料(含姓名、联系电话、500字简要事迹)请发至邮箱:szflxjb@163.com,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
附件:申报条件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15日
申 报 条 件
一、南粤巾帼十杰评选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女性公民。
2.候选人须获得过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或同级荣誉。
3.热爱祖国,热爱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
4.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了突出贡献。
5.热心社会公益,弘扬家庭美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对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导向作用。
6.具有感人的模范事迹,在本地或本行业具有影响力,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乐于奉献,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须获得过地级以上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或同级荣誉。
三、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女员工比例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地级以上市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或同级荣誉。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