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充分肯定福田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1-10-25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编发《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进医院工作》,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充分肯定了福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并表示“福田模式”适合在全国推广。
据悉,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主要是指福田区利用辖区丰富的律师服务资源,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服务,调解矛盾纠纷。自2008年10月起,福田区已先后在14个派出所、2个交警大队以及区法院等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室。今年以来,福田区司法局又以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室为平台,先后在北大医院等设立人民调解室。目前,4家医院调解室参与或单独调解医患纠纷78宗,调解成功56宗,接待医院及患者法律咨询近300件。
福田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福田区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招标购买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人员不足和服务质量问题。同时,调解人员属于区编委配备的辅助性管理雇员,强化了人民调解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创新后,派出所接报警民事纠纷案件的70%、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50%在调解室有效化解,解放了大批警力。该模式被广东省司法厅誉为“福田模式”,并于2009年7月向全省司法系统推广。
据悉,“福田模式”确立4年来工作成效十分突出,已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5300多宗,成为基层维护稳定的主要力量。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了解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之后对其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福田模式”是行政管理新理念,设立人民调解室,可以减少法院诉讼,可以减少政府信访。从福田的经验来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纠纷解决得快、效果好,群众满意。算算政治账、算算经济账、算算民意账,都适合在全国推广。
据悉,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主要是指福田区利用辖区丰富的律师服务资源,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服务,调解矛盾纠纷。自2008年10月起,福田区已先后在14个派出所、2个交警大队以及区法院等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室。今年以来,福田区司法局又以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室为平台,先后在北大医院等设立人民调解室。目前,4家医院调解室参与或单独调解医患纠纷78宗,调解成功56宗,接待医院及患者法律咨询近300件。
福田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福田区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招标购买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人员不足和服务质量问题。同时,调解人员属于区编委配备的辅助性管理雇员,强化了人民调解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创新后,派出所接报警民事纠纷案件的70%、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50%在调解室有效化解,解放了大批警力。该模式被广东省司法厅誉为“福田模式”,并于2009年7月向全省司法系统推广。
据悉,“福田模式”确立4年来工作成效十分突出,已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5300多宗,成为基层维护稳定的主要力量。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了解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之后对其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福田模式”是行政管理新理念,设立人民调解室,可以减少法院诉讼,可以减少政府信访。从福田的经验来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纠纷解决得快、效果好,群众满意。算算政治账、算算经济账、算算民意账,都适合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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