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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街道举行全国“巾帼文明岗”授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5-03-19   来源: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作者:
       3月18日下午,龙岗街道司法所全国“巾帼文明岗”授牌仪式在司法所院内举行。市妇联、区妇联以及龙岗街道领导出席仪式,龙岗街道妇联、龙岗街道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龙岗街道妇联主席袁英主持。
        仪式上,市妇联副主席藏晨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并授全国“巾帼文明岗”牌匾,龙岗街道司法所刘建华上台接牌。市妇联副主席藏晨、龙岗街道副书记熊军分别作重要讲话,对龙岗街道司法所在全国“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对获奖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一同参观了龙岗街道司法所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成果展。
        龙岗街道司法所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多年来,在街道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开拓工作思路,确立了“创一流业绩、树窗口形象、展巾帼风采”的创建目标。高标准配备建岗硬件设施:分设办公区、功能区及业务衔接区。高素质配备建岗人员队伍:现有工作人员25名,其中女性15名,占60%;本科以上学历23名,女性12名,占52%;研究生学历4名,女性3名,占7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14名,女性7名,占50%,历任所领导及业务骨干均为女性,是一支专业性强的规范化队伍。
        业务工作凸显女性特色。首先,构建人民调解“111”“333”工程,以“柔性”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成功调处各类纠纷9422宗,受助群众达两万余人。其次,创设法律援助“四个零”机制,在每个案件中彰显公平正义,做到情、理、法融合,近三年共为760宗案件、4432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涉及金额近七千万元。再次,在法律服务中,实现“三个结合”,通过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审查与参与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为基层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女性业务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普法系列讲座近百场,派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有效促进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龙岗进程。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女性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阵地和平台,在凝聚妇女力量、培育先进妇女群体、展示行业形象和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龙岗街道妇联围绕街道妇女立足岗位成才,激发妇女创业潜能,在全街道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女职工的创业成才热情,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巨大动力。截止目前,该街道已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省级“巾帼文明岗”21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4个、区级“巾帼文明岗”1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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