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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月”活动情况综合
2002年9月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要求,完成市妇联二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部署的调研任务,我会从三月份开始,由会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就妇女权益保障和儿童工作的有关问题陆续展开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集中人员、时间和精力,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了调研月(7月16日-8月15日)活动。现将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研月"活动安排,调研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胡利群主席带队,市妇联执委常委和市妇联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深入到六区的6个街道(镇)和8个社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形式,有针对性地了解基层妇女工作的现状、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从宏观上掌握我市妇女工作的基本情况,为总结经验、找出规律、创造思路获取第一手材料。第二阶段,由市妇联正副主席担任调研组组长,分别带领三个调研小组,深入到区、街道(镇)、社区、村(居)妇女组织和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确定的调研课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从妇联工作如何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采取与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妇女工作的面临的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扶助贫困妇女儿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典型实地调研、家庭走访等,达到了专题调研的预期目的。
  在调研的基础上,各部室完成了如下工作:一是按照分工写出了7篇调研报告,具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进妇联工作的创新》(办公室)、《关于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组联部)、《深圳市家庭美德建设的调研报告》(宣教部)、《深圳市女职工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思考》(权益部)、《关于深圳市出嫁女、招郎女权益情况的调查》(权益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家教工作新局面》(儿童部)、《关于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妇儿工委办公室)。二是在确定的联系点开展工作,并确定了为其解决的1-2个实际问题。三是根据各区妇联上报的贫困妇女儿童名单,确定了扶贫对象和扶助分工。四是根据调研中发现的基层妇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按照业务范围,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力求得以解决。

  二、基层妇女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从总的情况看,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在妇女工作中,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为切入点,正确把握方向,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了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受到了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大家认为基层妇女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绩,一是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二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三靠妇女组织本身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努力,归纳起来,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党委、领导重视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

  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基层妇女工作不断发展,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妇女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都明显做到了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行动上带头。龙岗区平湖镇党委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优先",即涉及妇女儿童工作的议题优先上会、资金优先安排、困难优先解决;罗湖区翠竹街道73%的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女性担任;福田区沙头街道妇联在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建立了辖区妇女工作例会制度和妇女工作汇报制度,使街道妇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南山区妇联在机构改革中,积极向区常委通报情况,向政协两次提案,为培养女干部工作争取到有利的政策环境,使该区各街道妇联主席都进入街道党工委班子,充分体现了党委对女干部培养工作的重视,发挥了女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妇女工作"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妇女组织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前提条件

  基层妇女组织是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基础平台。因此,各级妇联把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大胆创新。宝安区新安街道妇联在辖区内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居(村)委、直属公司、学校及区街道派出机构妇女组织65个,基层单位建立妇女组织率达100%。盐田区妇联将工作重点放在社区,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增强了妇女组织的凝聚力。罗湖区妇联提出了"谁做妇女工作,谁就成为妇联组织的一分子"的工作思路,翠竹街道妇联按照这一思路积极发展由居民代表、居委会干部和物业管理人员三方结合的社区居委会妇代会组织形式,使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目前,我市共有市、区、镇(街道)妇联、基层妇代会、机关事业单妇委会和团体会员等各级各类组织12824个,各级各类专、兼职妇干3000多人,且遍布于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网络化格局。

  (三)提高妇女素质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不竭动力

  为提高辖区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各地开展了行之有效、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活动。盐田区沙头角街道以女子学校为阵地,通过抓社区妇女教育,促进了妇女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福田区梅林一村社区妇女学校自挂牌成立后,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开设科普、卫生保健、优生优育等专题讲座,成为传播精神文明、陶冶情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阵地;宝安区妇联注重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干部知识、年龄结构的优化,形成了浓浓的学习氛围。该区新安街道妇联结合实施社区文化工程和创建特色社区等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将"妇女之家"与社区活动中心等联合使用,目前,辖区各居(村)全部建立了"妇女之家",并在此基础上开办"妇女学校",强化了妇女活动和教育阵地建设,有效带动了家庭及社区文明建设。

  (四)发挥骨干作用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重要举措

  我市各基层妇女组织在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困难面前,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以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出发点,构建妇女工作社会化格局。罗湖区翠竹街道妇联在社区成立"家庭志愿者"和"维权志愿者"两支队伍,形成合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东晓妇代会主任罗厘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社区十佳妇女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妇联积极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桥东居委会的"知心驿站",田心、沙头角居委会的巾帼帮扶队,受到群众的欢迎,显示了社区服务的强大生命力;福田区沙头街道妇联在辖区各股份公司中组建妇女文艺和体育队伍,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充实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家庭更趋和睦;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社区居委会妇代会积极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包括男同志)参与志愿者活动,定期举办社区科普讲座,坚持开展萌芽教育等活动,成为社区居民的贴心人。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参与,发掘社会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才能做好基层妇女工作。

  (五)开展特色活动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有效载体

  各基层妇女组织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积极开展三大主体活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各基层妇女组织还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争做合格小公民计划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罗湖区翠竹街道妇联实施"五方面"进家庭的"家庭文明工程",辖区内涌现出一批好母亲、好妻子、好媳妇、好家庭、好邻居;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宝安区新安街道等基层妇女组织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女干部"多面手"的风采;龙岗区平湖镇的"巾帼志愿互助队"最初只是自愿、自发的松散的群众组织,经过精心组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生命力,形成了品牌效应,成为了平湖镇妇联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

  (六)关注弱势群体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基层妇联组织找准角色定位,紧紧围绕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扶贫帮困活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罗湖区翠竹街道妇联根据辖区内居民分布特点,采取结对子的办法,开展帮扶工作,以本社区资源服务本社区;南山区南头街道对单亲家庭状况进行调研,建立扶困档案,并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出一系列具体措施;龙岗区妇联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了40多万元专项资金救济孤寡老人和失学儿童。平湖镇妇联根据部分农民还未脱贫的实际,建立了一支"巾帼文明互助队",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妇女和家庭,得到政府和群众的赞扬,在全国、全省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平湖精神文明的一面旗帜。近两年来,我市基层妇联组织扶助市内贫困妇女儿童共84.6万元,捐助西部、新疆、贵州、丰顺、和平等地贫困妇女儿童110多万元 。事实证明,关注弱势群体,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已成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

  (七)加大维权力度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重要手段

  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各基层妇联对新时期维权工作的定位、内容和载体进行了新的思考,源头普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维权途径进一步拓宽。各基层妇联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十周年和新《婚姻法》颁布一周年的契机,通过举办各种讲座、知识竞赛、免费赠书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还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增设法律援助点,增强维权队伍的专业化;建立维权档案,跟踪维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发展群众维权网络,发动维权志愿者进行信访等。近两年来,我市妇联系统三级信访网络共接待来信、来访和来电10244宗,为新时期维权工作社会化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八)取得多方支持,是做好基层妇女工作的基本途径

  新时期妇联的工作面越来越宽,各基层妇联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善于"借机、借力、借钱",保证高效、快捷地实现妇女工作的预期目标。盐田区妇联和民政局联手,把"美德在我家"的成效纳入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和居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中;福田区妇联与区宣传部、文明办和禁毒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在读书月活动中开展家庭藏书活动,与区劳动局联合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对失业妇女员工进行再就业培训,举办了妇女专场就业招聘会,认真做好外来女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宝安区、罗湖区等各级妇女组织联合司法、民政、劳动、计生等部门和部分法律工作者,设立街头咨询点,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法》;宝安区沙井镇妇联联合司法所,通过镇有线电视"每周说法"节目讲法,龙岗区妇联联合区农业局通过集中讲课、现场示范指导和举"农业科技集市咨询服务日"等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妇女走上科技致富之路。

  三、基层妇女工作面临的问题

  1、基层妇女组织力量削弱。由于机构改革,大部分街道妇联工作归于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管理,未配备专职妇联干部,居委会一级多数也没有专职的妇女工作者,基层妇干往往身兼数职,无论其精力还是工作量都是超负荷的,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有的村妇代会主任没有进两委。在落选的妇干中,主观上因为她们的文化素质比较低,竞争意识不强,客观上由于一些村民认为选女不如选男,同时有些还曾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也得罪了不少村民。据统计,今年换届后,全市未"两委"的妇代会主任有12人,其中龙岗区7人,宝安区5人。
  3、对基层妇干的培训力度不够。换届选举后,基层妇干新手多,业务不熟,没有及时对她们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基层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也较少,因此,缺乏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4、部分基层妇女组织缺少办公和活动场所。现在一些住宅区,由于布局不够合理,再加上对妇代会工作和社区居民的活动不够重视,导致有的基层妇女组织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活动的场所较差。如罗湖区翠竹街道的一些社区居委会妇代会只能在单车棚改建的办公室办公,各方面条件不是很好;梅林一村的老年妇女秧歌队受到社区居民不文明行为的困扰等。
  5、基层妇女组织的经费不足。长期以来,各级妇女组织一直靠各级政府财政支持来开展活动。但由于没有专项经费,只能是需要一点申请一点,不仅满足不了开展活动的需要,也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另外,由于妇女儿童工作属于公益性质,产生的是社会效益,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上,更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6、基层贫困妇女的就业问题突出。各级妇女组织在扶贫帮困中捐款捐物,只是解决了贫困妇女的一时之急。现贫困妇女就业难,主要是因为她们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和技能较低,难以找到就业岗位。她们中大部分有非常强烈的就业愿望,关键是如何解决启动就业的项目、资金和场地。
  7、离婚妇女的住房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一些妇女离婚后无房居住,原因在于男方所在的公司规定,公司的集资房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法院把公司的集资房判给了女方,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让女方分到房子。由于这个原因,一些妇女因为害怕离婚后没有房子,即使婚姻破裂,也只好忍气吞声,不敢提出离婚。
  8、"家庭美德建设"中遇到不少困惑。一是指导性文件和典型材料不够多;二是缺少经费和场地,即便有好的创意也无法落实,好的经验没能及时推广;三是在开展家庭美德建设的过程中,男性的参与度不如女性,年轻人的参与度不如中老年人;四是"五个一工程"、"星光工程"相比,"家庭美德建设"影响力度还不够大,一定内容上的交叉不易分辨,分开开展又造成资源的重复浪费;五是婚外情和家庭暴力现象在各种层次的家庭中都存在,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不强,尤其是农村妇女的素质有待提高等。
  9、家庭教育工作缺少相关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深圳市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中规定家长的受教育率必须达到95%以上,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家长必须参加家长学校及相关家教机构的学习,同时由于家庭教育工作没有专项经费的保证,也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11、出嫁女、招郎女的权益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区全部或部分剥夺了出嫁女、招郎女的股份分红权和宅基地分配权,其配偶和子女的权益也没有得到有效维护;二是"龙岗经验"在全市推广范围小,力度不够,目前"龙岗经验"仅仅在龙岗区、宝安区的部分地区推行;三是个别区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村干部重民约、轻法制,妇女维权意识不够。
  12、妇女在关键岗位的就业比例较低。不少单位对培养、提拔女干部的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部分单位甚至没有处级以上的女性实职干部。
  13、妇女儿童的保险制度不够完善。一是没有将生育保险从基本医疗保险中分离出来,造成一些企业为了避免负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而不愿招女职工;二是没有建立广大社会儿童均可参保的保险制度;三是未建立救治重症儿童的基金会;四是女性参保人的待遇偿付低于男性。

  四、有关建议

  在调研中,各级妇联及有关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妇女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主要有如下几点:
  1、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政策支持。各级妇联应就机构和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向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反映,要抓住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重视妇女干部培养的有利时机,将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妇女干部名额被挤占、编制不足、经费不足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解决问题。对于出嫁女、招郎女和女职工权益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人大建言献策,推动有关政策法规出台,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加强交流培训,优化妇干结构。多组织开展基层妇干的业务培训,多举办专题性的妇联组织间的交流与学习,多与宣传、民政和工、青等部门沟通交流,借鉴他们的经验,确实提高基层妇干的综合素质。同时,要注意培养年轻的女干部,优化妇干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在各级领导班子中,保证女干部有一定比例。
  3、改善办公条件,开辟活动场地。各级妇联要主动出击,以社区活动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吸引物业公司等社会各界的支持,把闲置场地充分利用起来;同时注意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将社区活动场地作为共同阵地进行开发和利用。
  4、加强项目支持,解决妇女就业。各级妇联根据基层的特点,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供一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解决基层贫苦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可以建立起以物业管理、治安维护、清洁家政等为主要载体的社区服务就业实体,如"扶贫一条街"、"社区大饭堂"和"托老、托幼中心"等。
  5、加强法制教育,提供司法救助。通过举办普法培训班,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万家"和"法律知识进村进户"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教育,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保障妇女权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外,有些贫弱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法律知识缺乏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原因外,更多是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要建议司法和劳动部门放宽提供司法援助的标准,通过减免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代理费等措施,及时维护贫弱妇女的合法权益。
  6、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工作品牌。采取和创造多种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妇联职能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行先进经验,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和妇女的维权意识。同时,妇女工作要有自己的特色品牌,创牌工作要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要走过场,并把好的品牌、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出去,形成示范效应。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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