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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女性就业状况的分析与对策研究
宝安区石岩镇妇联 王芳

  2003年,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妇联为了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做好农村青年"三业工程"工作,分别召开了各村(居)委妇代会主任、村民小组妇女小组及农村在业、失业女青年代表座谈会,并为此走访了部分村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了解石岩镇女性青年在"学业、就业、创业"方面的状况,对全镇女青年就业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石岩镇女性就业、创业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女性就业率偏低,自主创业的很少。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石岩镇女性就业的基本状况
  石岩镇有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有10807人,共3849户。女性人口约占全镇人口的61.8%,劳动适龄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66.5%;女性劳动适龄人口占全镇女性人口的45.6%;其中,已就业的女性占47.6%。根据各村妇代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全镇7个行政村中,女性就业率较高的是水田村、官田村、上屋村、石岩村,这四个行政村的女性就业率占全村女性适龄劳动人口的50%以上;其他村如罗租村、应人石村、塘头村女性就业率相对较低,其就业率均在女性适龄劳动人口的40%以下。全镇适龄劳动女性"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大约有800多人;"不想工作"的适龄劳动女性约有247人。女性自主创业的较少,全镇共有15个女性自主创业,并且创业规模较少,层次较低。从调查所获取的资料来分析,石岩镇女性就业呈现以下特点:
  1、在业女性的职业、行业结构趋向合理。调查中,农村在业女性中,在党政机关工作的约占9.5%;在企业(包括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内资企业及镇、村属企业)工作的约占36%;在一般服务行业工作的约占54.5%,这就就业结构趋势与石岩镇农村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趋势较为一致。
  2、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推动女性就业人口在三种产业间的分布发生重大改变。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石岩镇大部分农村妇女从事的是第一产业的工作(即务农),到20世纪未、21世纪初,随着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勃勃发展,女性就业途径和方向发生重大改变。目前,石岩镇适龄劳动女性在第一产业中就业的不足10%,在第二产业中就业的上升至43%左右,在社会服务行业等第三产业中就业的占47%左右。
  3、女性就业已从主要由镇政府、村委安置转向由镇政府、村委安置与市场求职应聘及自主创业等多种途径解决。根据调查,目前,农村在业女性的工作由镇政府、村委安排的占51.8%,与1995年前80%以上由组织安排相比,下降了近30个百分点;通过市场求职、考试应聘录取的比例与1995年前相比,大大增加;通过自谋出路、自主创业等途径就业的比例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4、学历及与之相关的知识、技能极大影响着女性的职业发展。从调查的数据显示,有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的农村女性大多在外资企业担任厂长、报关员等工作,或在机关、村委从事行政工作;初中以下学历的女性大多只能从事清洁工之类的社会服务性的工作。
  5、就业动机更积极、更务实,就业观念、择业标准有所变化。通过对农村在业女性的就业动机调查显示,当前,各村在业女性就业动机比以往更加务实。其表现:一是更看重就业所获得收入对自己及家庭生活所能造成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为了维持家庭和自己的生活"而工作的占在业女性的69.2%;为了在"经济上自立"和"获得更高收入"而工作的占51%。二是更注重女性自我价值的实现,就业成为一部分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家境相对富裕的农村女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据统计,希望充实自己生活的有33.7%;"希望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的占43.8%。在这样务实的动机背景下,农村在业女性就业观念和择业标准相应发生了变化。前些年,大部分农村女性认为只有在政府机关或村委上班,才算是真正找到了工作。与此相对立,她们的择业标准和取向就是各级政府机关、政府部门和各村(居)委。当前,有一部分农村女性尤其是年轻的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女性就业观念和择业标准已发生了变化,她们不再单向认为政府机关、部门和村委会就是她们就业的唯一选择,她们开始关注社会各行各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她们潜意思地开始将自己置身于人才大市场中,开始积极主动留意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开始把择业的目光投向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一部分年轻女性更表现出择业的自信心,更看重择业的"发展前途"。
  二、目前石岩女性就业中的主要问题
  目前,石岩镇农村女性就业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力的供求矛盾突出。农村失业女性的绝对数大,而镇、村适合她们就业的岗位相对较少。尽管近几年来石岩镇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先进工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石岩区域内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是,对那些文化程度偏低,既无工业化生产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又无工业化生产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的农村女性而言,只有"望洋兴叹"。从各村(居)委提供的信息来看,40岁左右的农村妇女只能在家政服务、社区保洁、保绿等劳动岗位上工作,而这些工作岗位在每个村(居)委会是非常有限的。
  2、在石岩投资办厂、办公司的外资企业对本地女性有偏见,不愿意招用本地女性。为了解本地女性在本镇"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就业情况,我们分别走访了不同类型的外资企业和工厂,向投资商了解对本地女性的招用想法,几乎有85%以上的外商表示,如果不是领导、熟人或朋友介绍,他们根本就不想招用本地女性。原因是:本地女性不太好管理;对工种、待遇要求比较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不能吃苦耐劳。由于外商对本地女性的偏见及本地女性本身的种种问题,导致本地女性在本镇外资企业中通过市场途径招用的人数特别少,几乎没有。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规律而论,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与区域人口就业率应该成正比。对工农业总产值已达到近100亿元、常住人口只有1万多的石岩镇而言,无论男女,就业应该都不成问题。可是,石岩经济发展与常住人口的就业比例没有成正比,这种现象虽然体现了外商对本地人员就业的一种思想意识方面的偏见和实际行动上的排斥,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突显出本地人口素质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3、部分适龄劳动女性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过分挑剔。没有以"发展的眼光"来择业,过分注重眼前的利益,往往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比如,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抱着"非政府工不做;非白领工不做或工资不足2000元的工不做"的想法,对就业、择业没有一种客观的科学的理性的态度,过分注重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及眼前的看得见的福利待遇,对自己的就业没有长远的、超前的观念,就业视野过于狭窄,目光过于短浅,造成一部分农村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高不成、低不就",只好在家"待业"。
  三、影响石岩镇农村适龄劳动女性失业的因素
  1、年龄因素。从石岩有常住户口的失业女性看,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38岁-49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失业率最高,大约占女性失业总人口的60%。原因是: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以前大多是务农的,她们富有务农知识、技能,但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洗脚上田"的农村妇女不具备工业化所需的劳动技能,又由于年龄偏大和文化基础较差,对工业化所需的知识、技能接受力差,所以,她们无法在第二产业中找到适合于她们的工作,只有选择在家做家务。
  2、文化素质因素。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是构成石岩农村失业女性的主体。37岁及其以上年龄阶段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6%;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占38%;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失业女性占63.6%。在30岁及以下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9.8%,37.4%的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52.8%的人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程度偏低是构成石岩农村女性失业的重要原因。另外,农村女性不自觉学习,不注重后续教育,不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是造成石岩女性持续失业的主导因素。
  3、就业取向及就业观念因素。在失业女性中,有一部分人,无论是文化程度高一点的,还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对就业取向和就业观念都有偏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总认为,只有在政府机关、部门或村委工作才是唯一理想的选择,总想着,找工作就是找政府工作才保险,才稳妥,一心想吃"皇粮"的就业观念过于陈旧,过于保守。在我们对各村"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失业女性的问卷调查中显示:90%以上的失业女性表示想到政府机关工作,哪怕是从事清洁工之类的工作都十分乐意。就业观念的陈旧、保守导致就业取向、就业途径的单一,造成部分女性就业面窄而找不到工作。
  4、怕苦怕累的思想意识因素。通过调查了解,在失业女性中,部分适龄劳动女性因怕苦、怕累、怕脏、怕工作时间长而不想工作的还大有人在。比如,水田村在122个失业适龄劳动女性中就有45人不想做任何工作,尤其是不想在外资企业做工作;罗租村在209个失业女性中有50人不想工作;上屋村在295个失业女性中有126人不想工作;应人石村在13个失业女性中有7人不想工作;石岩村在122个失业女性中有15人不想工作。据统计,适龄劳动女性不想工作的人数大约占失业女性总人数的35%左右。个别村不想工作的女性约占全村失业女性的50%左右(如水田村和上屋村),这些不想工作的女性是否属于农村"四不青年"中的一部分,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四、对提高失业妇女就业率的几点建议
  妇女就业看似经济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事关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如何解决好妇女就业,如何解决好妇女就业,为有就业愿望的失业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需要妇女自身及政府、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下面就对如何解决我镇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提出如下思考建议:
  1、加强镇府、村委对农村妇女就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实践告诉我们,社会发展离不开妇女,妇女的进步和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实现妇女的发展,首要的问题就是解决好妇女就业问题。解决好妇女就业是当地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妇女就业单靠妇女自身力量显然不够,还要靠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种社会力量。我建议,由镇政府、各村(居)委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石岩镇农村妇女就业领导小组及服务中心,每年由镇、村按比例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妇女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强化政府行政力量,从宏观上规划、指导、协调和推动农村妇女就业工作,及时收集适合农村妇女就业的相关信息,广泛与在我镇投资的各类经济实体保持联系,并与之建立良好的用人互动机制,对本地农村失业妇女进行就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及就业援助。
  2、引导农村妇女改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面。引导农村妇女抛弃过去那种"有个政府机关等皇粮单位"才算有工作的思想观念,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引导她们把就业视野放宽一些,告诉她们,在镇政府、在村委工作固然是叫有工作,但当今社会在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及商贸等服务行业工作也叫"有工作",教导她们择业观念要有现代意识。事实上,现代生活中,在市场经济逢勃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蕴育着广泛的就业空间和就业领域。生活中任何"不方便"的背后,都可能存在一个市场,引发一个职业的诞生。如净菜公司解决了人们生活中洗菜的麻烦,家政服务公司解决了上班一簇家务劳动、老人照看等问题。送净菜和家政服务等以前不被看做工作的如今也被视为社会工作,从事这些行业不能说不算有工作。对于高层次的职业也一样,社会上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值得干好的工作。所以,要及时引导农村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教育她们将就业视野不要老盯着政府机关和村(居)委会,而要更多地关注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宽就业思路和就业渠道。
  3、发展和完善新型的市场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本镇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强对农村妇女的职业指导。农村妇女由于自身素质较差,文化程度偏低,暂时不能适应农村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镇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引导农村妇女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重塑自己,提升自己;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加大对农村妇女的推介力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以法律手段制止用工中的性别岐视,为农村妇女创造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
  4、努力提高失业妇女的就业竞争力。现实已经证明,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和观念保守陈旧是造成农村妇女失业的主要原因。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在全镇近500多家外资、内资企业中工作的女性,外省市来的人员占95%以上,本镇女性所占比例不足5%。当然,如前所述,这与外资企业老板对本地女性用工有偏用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本地农村女青年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差,就业竞争力弱。要提高农村女性的就业竞争力,首先,必须加强对农村女性的就业培训,对所有适龄劳动的女性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本地妇女就业竞争力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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