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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解放思想创新进取
动员全市妇女为推动深圳新一轮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深圳市妇联三届八次执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2008年1月4日)
胡利群

各位执委、同志们: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重点社区、立足家庭、服务妇女,坚持抓发展激发活力、抓培训提高素质、抓服务凝聚人心、抓维权促进公平、抓特色打造品牌,积极发挥“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市妇联获得“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先进单位”、“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15项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
  一、重点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工作会议精神,营造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环境
  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2006年底召开了全市妇女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等文件,为我市妇女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一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各区妇女工作会议,印发相关文件,抓紧落实有关要求,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一是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为原则的妇联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市妇联配合组织部门建立了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妇联组织建设网络的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已建有各级各类妇女组织27846个,比上年度增长了37.4%。其中街道、社区100%建有妇女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组建率达99.4%;妇联的团体会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已在企业中建有19200个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全市已建有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等23个女性社团组织;另有延伸性质的妇女工作载体(如“巾帼文明岗”、外来女工流动学校、“阳光妈妈灵活就业基地”等)2272个,形成了条块结合的妇女组织网络。二是妇联干部队伍的配备和待遇问题得到较好落实。2007年,市、区、街道妇联共交流干部34人,提拔28人,分别占全市专职妇联干部总数的20.7%和17.1%。全市55个街道中,有31名经过选拔落实了副处级待遇。三是服务关爱妇女儿童的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协调下,政府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大了市妇联业务(活动)经费投入,还拨付服务困难妇女为对象的阳光妈妈服务项目专项资金431万元,并给予相应的工作资源,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加大巾帼建功的力度,为深圳经济社会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各级妇女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妇女为实施“十一五”规划作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加大巾帼文明岗创建力度,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紧密联系起来,动员和带领广大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通过修改完善《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联合工会女工委在企业加大创岗力度,共同提出创岗要求,将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向新领域、新行业中的妇女组织延伸,加强了对文明岗的管理、巩固和提高;通过全市各行各业文明岗积极响应市妇联与市文明办联合发出的“礼让是和谐之美,尊重从身边做起”的倡议,组织文明岗代表赴河源开展“千岗联千村 共建新农村”的帮扶结对活动,强化了文明岗品牌形象;通过举办新创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总结交流创岗经验,不断创建发展了新岗。全年新创全国岗6个、省级岗61个、市级岗159个,目前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已达1561个,巾帼文明岗的经济、社会、人才和品牌效益得到上级妇联和社会各界的公认。二是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树立了妇女为深圳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加大了对妇女宣传社会、向社会宣传妇女的力度,一年来各大媒体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和优秀女性典型共报道500多篇,尤其是对好媳妇李传梅的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市妇联召开了以“学楷模、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各级妇女代表座谈会和市妇联执委常委扩大学习讨论会,作出号召全市妇女向李传梅学习的决定,中央宣传部领导专门批示,并将其确定为我市的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在“三八”节期间评选表彰了五百名深圳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妇女干部”、“先进妇女组织”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与市劳动部门联合评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外来女员工;全市有9名女性典型获全国和省表彰,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全市妇女在深圳现代化建设中创造新业绩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加大源头参与的力度,进一步健全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机制
  各级妇女组织认真履行职能,重点从源头参与,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各级妇女组织针对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共向各级人大、政协提交提案议案31宗;市妇联牵头组织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工作,先后召开了由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20场,分别征求了400多个单位的意见;市总工会女工委大力推进全市3878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另有6654家在集体合同中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条款,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上协调妇女的利益关系。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妇女利益诉求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妇女维权站、妇女维权示范社区、家庭暴力报案点的建设;对全市出嫁女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积极推动解决出嫁女、招郎女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手开展了“家庭暴力报案点”运作情况调研,联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了“深圳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了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了直通车活动,举办模拟法庭进社区,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加强了日常信访、领导接访、包案处理工作,成立了心理咨询工作室,组织心理专家为114名妇女儿童提供了免费心理辅导服务。全年市、区、街道妇联组织共接待和处理了6100多宗有关妇女的咨询、投诉和救助的信访件,法律援助32人次,提高了维权的实效性。市妇联获得了“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加大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的力度,推动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各级妇女组织以家庭和谐为切入点,服务于和谐深圳建设。一是“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在深圳举办了首届全国“创建平安家庭,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高峰论坛,推广了我市创建平安和谐家庭和社区的经验,论坛期间,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为我市街道以上领导干部讲授了“和谐社会与妇女发展”专题讲座,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进一步深化;举办了“和谐家庭 美好生活”深、港、澳、台两岸四地家庭论坛,探讨了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感恩、和谐、幸福、安康”为主题的母亲节系列活动,制作和发放了10万份母亲节宣传贺卡,增强了孩子们的感恩之心、母子之情;举办了两届有278对新人参加的大型国际集体婚礼、1800多人参加的鹏城之约交友活动,倡导了文明健康的家庭新风尚。二是家庭助廉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市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与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家庭助廉报告会暨清风扇赠送仪式,市妇联制作了8000多套“清风扇”赠送给全市处以上干部和家庭,推动了廉政文化建设。三是在家庭教育工作中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头召开了家庭教育座谈会;着手编制我市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做好家庭教育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儿童德育中心的作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全年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儿童论坛、家庭教育讲座等344期7.93万人次参加;与深圳广电集团联合组织以家庭教育为主题的《守望心灵》节目24期已播出48场,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和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我市家庭文明建设经验在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并获得了“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先进单位”、“广东省和谐家庭文化贡献奖”和“第八届深圳读书月活动组织奖”。
  五、加大关爱服务妇女儿童的力度,推动改革开放成果共享有新举措
  各级妇女组织加大了服务妇女儿童的力度,将工作重心放在“面向基层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上,着力打造服务品牌,关爱妇女儿童,解决好民生问题。一是启动和发展了阳光妈妈服务项目。根据全市妇女工作会议提出的“采取‘政府主导、妇联培育、社团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培植具有女性特色的社区妇女服务品牌”的要求,市妇联成立了“市妇女服务组织培育指导办公室”,推出了以单亲特困母亲、下岗失业妇女及特困家庭妇女为服务对象的阳光妈妈服务项目,并将社会工作理念引入其中,通过建立灵活就业基地、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交友联谊提素、举办大型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拓宽了贫困妇女的视野和知识领域,提高了自强自立意识。目前已成立了社团1个,创建了项目40个,提供了活动和工作场地2651平方米,建立了“灵活就业基地”14个,组织了关爱活动97次,帮助解决了671位困难女性就业问题,同时还用公益金“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了10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开展服务项目,“阳光妈妈”服务项目亮出了我市妇联社区妇女服务组织的第一张名片,正努力打造成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标志性品牌工程。市妇联被确定为全市社会工作的三个试点之一。二是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活动。上半年,在各区、街道和市直机关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活动”,组织发动了688对“爱心父母”与我市625名困境儿童结对,以助学、助困、助教等形式援助贫困儿童。三是举办了“关爱女性健康”大型公益活动。为5400多名深圳户籍单亲特困母亲、外来女工发放体检卡免费健康检查,为1234名单亲困难母亲购买赠送了三年期限的重大疾病安康保险,加强了对弱势妇女的关爱服务力度。与市体育局联合发文,组织全市妇女开展“百万妇女健身”活动。市妇联被授予深圳关爱行动“优秀组织奖”和“最具创意活动项目”。
  六、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妇女素质和能力有新提高
  各级妇女组织大力推进女性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培训百万妇女行动”。一是加强了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和专业化培训。为积极探索我市妇联工作专业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发展等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市妇联组织全市121名专职妇干赴上海开展了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组织阳光妈妈服务项目负责人和社区妇女干部赴港学习参观了社工知识和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及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了高层次妇女人才队伍的培训。加强妇女人才信息库建设,有重点地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参加省、市中青年女干部培训进修班,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培养我市年轻女干部培训方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科、处级培训班,并为各类女性人才举办了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三是加强了“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的建设。为提高外来女工素质,增强在深建设的责任感,扩大了流动学校的建设范围,加大了经费的投入。市妇联还得到“劳务工关爱基金”的支持,以项目合作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已建外来女工流动学校273所,投入资金70多万元。为外来女工提供法律、卫生保健等各类知识的普及培训,深受外来女工的欢迎。四是加强了社区妇女的培训。依托全市423所妇女学校和社区阳光妈妈服务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了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一年来,各级妇女组织共为各类女性群体举办培训8169期106.1万人次,其中培训机关女干部170期1.06万人次;培训女职工6800期87.2万人次;培训社区妇女458期4.65万人次;培训外来女工688期9.61万人次;培训失业女性55期1.07万人次,妇女培训工作取得了实效。
  七、加大落实重点难点指标的力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有新进展
  各级妇联注重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争取政府资源,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一是完成了我市两个规划的修编工作。为使修改后的规划更具有深圳特色,根据我市妇儿规划落实情况,经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等多方意见,修订了我市妇女儿童规划的审批稿。二是协调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落实两个规划的重点难点指标。推动全市街道统一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推动了规划在街道和社区的实施;经过多方协调努力,推动全市实现了免费婚检;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市妇儿工委主任扩大会议,研究了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制定了市妇儿工委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两个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加强了妇儿工委制度建设和统计监测工作,促进了各区各单位履行职责,推动规划的贯彻实施。三是积极开展了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的国际项目。在全市各大车站广泛开展了关爱流动妇女儿童的防拐春雨行动,启动了“安全流动,创建妇女之家”计划,接受了国际劳工组织和上级妇联的检查,受到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举办了我市“儿童代表与政府高官对话”活动,并组织在深圳的流动儿童代表参加了省级、国家级儿童论坛。我市被授予“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
  八、加大自身建设的力度,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妇女组织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升了妇女组织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各级妇女组织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妇联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召开了各级各界妇女代表参加的学习研讨会、座谈会11场次,邀请党校专家给系统全体党员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辅导报告,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到基层,在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中兴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二是扎实推进了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妇联专职干部挂点社区办实事、《深圳市妇联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妇联主席为系统党员上党课、一把手包点包案工作和在挂点社区培育发展服务项目等措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基层妇女儿童办实事、谋利益上。一年来,市、区、街道妇联专职干部在114个基层挂点开展关爱活动394次,援助贫困妇女儿童2241人次,深受基层和妇女群众的欢迎。深入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完成了全市社科系统范畴的“深圳市外来女工婚恋观问题调研”课题,提升了妇联组织调研的层次。三是加强了统战联谊工作。加大与港、澳、台妇女代表的联谊交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统战工作;组织我市妇女代表团赴美国、中国台湾与当地妇女组织沟通交流,接待了韩国女性交流协会会长、卢旺达总统夫人等友人;召开了“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迎新春茶话会”;组织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等10个女性联谊组织在三八节庆祝大会上登场表演了一场风采动人的时装秀,举办了我市妇联系统团体会员负责人联谊活动,我市各女性联谊组织(协会)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妇女工作活跃于社会的各层面。四是加强了对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管理。高度重视发挥现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功能作用,注重提升阵地管理队伍的素质,努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对被托管单位的管理日趋规范,妇儿活动阵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妇联儿童活动基地已经政府批准立项,并在积极的筹建之中。
  一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妇联每一项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都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莫大关怀,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上级妇联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各位执委和广大妇女工作者扎实工作、默默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联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在新的形势下,妇联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项目和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妇女干部的思想要进一步解放,对妇女儿童问题的认识和理论的研究还有待加强。各级妇女组织要高度重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科学发展推动工作,求真务实,奋发努力,不辜负全市妇女姐妹的重托和期望。

2008年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还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  2008年全市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市委的重大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着力抓好巾帼建功、依法维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强化建设、推动发展的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推动深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家庭建设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妇女为深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各级妇女组织要把联系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把全市妇女组织、团结、动员起来,为深圳新一轮的发展建功立业。一是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妇女工作。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把十七大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妇联各项工作中,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抓住“民生问题”、抓好“四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作为妇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市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在全市妇女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主题,在全市妇女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就妇女工作社会化、品牌化、项目化和引入社会工作理念等问题集思广益、力求创新,掀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的热潮,促进深圳妇女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三是继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做大做强以“岗位建功、岗位立业、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品牌,不断扩大创岗领域,保证创岗质量,确保创岗效益,培育学习型、节能环保型、技能型、诚信型、奉献型、创新型等特色岗,进一步探索企业女职工积极创岗、创优质岗的工作机制,通过岗岗联创共促行业发展、岗区联动共创和谐社区等形式,提高服务效能,延伸服务触角,实现文明岗的带动共建和优势共建,使“巾帼文明岗”成为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突出的文明先锋队和行业排头兵。突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在全市妇女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三八”节期间,与市体育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以“迎奥运、助大运、树新风、构和谐”为主题的“深圳百万妇女健身展演”活动,引领各行各业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创佳绩、在循环经济建设中有作为、在和谐创建中立新功,为推动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各级妇女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权、源头维权、科学维权、社会化维权,协助党委政府不断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科学有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大源头维权的力度。继续组织论证并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做好家庭暴力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干预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全省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的要求,上下联动,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五个一行动,即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社区行活动、开办一批妇女普法讲堂、树立一批普法先进典型、推出一批普法读物、策划一组维权宣传报道,把“广东实施办法”、妇女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宣传到各层面,尤其要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对女职工集体合同签署率要进一步提高。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提高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力度。联合计生、卫生等部门建立未成年女性意外怀孕救助机制;建立救助重症外来女工服务中心,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大对困境重症外来女工的救助力度;构建畅通的信访投诉、舆情分析、民情反馈渠道,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壮大社会化维权队伍,推动加大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典型案例的力度,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进家庭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和谐之风
  各级妇女组织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深化创建平安和谐家庭活动。将以“和谐家庭、福祉永续”为主旨,用“爱、孝、齐、德、朴、和、教、福”8个字把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贯穿起来,丰富平安和谐家庭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打造“书香家庭”品牌,使深圳的“学习型家庭”更具有时代内涵和多元化特色。按照省妇联的要求,今后3年要开展创建“平安家庭”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二是深入推进“家庭助廉”宣传教育。突出廉政文化进家庭的特点,继续推进“家庭助廉”活动由领导干部家庭逐步扩展到百姓家庭,形成群众化、平民化的特点,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使家庭廉政文化成为深圳群众文化的一部分。三是开展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向全市妇女、家庭成员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力创建一批节能环保的家庭和社区,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四是继续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完善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抓好社区儿童德育教育工作,召开“社区德育中心”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社区家庭教育和德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整合丰富的社会资源,探索深圳家庭教育的新模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着力加强妇女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妇女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
  各级妇女组织要把提升妇女的发展能力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发挥道德模范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加强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妇女为深圳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执行力。一是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学楷模、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系列活动。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市妇女中开展“学楷模、讲道德、树新风、促和谐”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好媳妇李传梅”典型事迹,发现、挖掘、培养、推荐一批李传梅式的好婆婆、好媳妇、好母亲,组织巡回报告,扩大典型宣传,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道德意识;在全市妇女中抓好“六观”(人生价值观、个人品德观、婚姻恋爱观、家庭美德观、社会公德观、共构和谐观)教育,大张旗鼓地表彰一批先进妇女典型,为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加强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深圳市妇女教育培训规划(2008—2010年)》,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多元办学的妇女教育培训机制,推进我市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有重点、分层次地抓好各类妇女群众的培训教育。加大对广大妇女的培训力度,培育和组建深圳市妇女培训巡回讲师团,深入各区、街道、社区,对妇女进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教育培训;积极推进高层次妇女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党政女领导干部、女经营管理人才和女高科技人才的工作,加强对活跃在各条战线的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和女性联谊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增强流动妇女的新市民意识,依托流动妇女学校,争取政府、社会、国际项目资金支持,系统地开展劳动技能、法律政策、卫生健康等培训,激发她们的创业和奉献精神。
  五、着力规范服务妇女儿童的项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各级妇女组织要以服务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为抓手,不断发展、壮大、规范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一是做大做强妇女服务组织和阳光妈妈服务项目。认真做好全市社会工作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化人才作用,推进“阳光妈妈”服务项目的深化、拓展;争取财政和社会资源,帮助全市三分之一特困妇女解决就业和实际难题;选取试点区设立“家庭综合服务社”,将服务内容拓展到婚恋指导、亲子教育、女性身心健康等领域;建立“婚姻调试、家庭教育、问题家庭干预、女性身心健康”四个领域的专家服务团;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社工专业化服务制度、社工考核制度等机制,年终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阳光妈妈”服务项目实施评估,适时召开阳光妈妈项目经验交流会,表彰有创新、有成效的项目和组织。二是把“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培训工作纳入项目化管理。加强“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项目化管理,充分发挥对外来女工进行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的功能作用,适时召开外来女工流动学校工作经验交流大会,推广典型,推进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的项目。组织有关女性社团组织承办关爱女性健康的项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爱心父母”、“爱心哥哥”、“爱心姐姐”的关爱困境儿童行动,帮助妇女儿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六、着力推动贯彻两个规划,不断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作用,继续做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后续工作,推动政府、协调职能部门打好实施规划目标的攻坚战。一是做好修订后的妇女儿童规划的宣传实施工作。通过宣传小册子、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新规划内容和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各区完成区规划修编工作,建立起我市分性别统计体系及与新规划配套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数据监测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年内将筹备撰写《深圳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二是加大对妇女儿童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督办力度。加强调研工作,建立重点难点指标完成情况的责任制度,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的预防、独立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出生性别平衡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认真完成“防拐”项目的终期评估任务。加强对社区流动“妇女之家”的建设,辅导各试点区完成10个核心培训课程,为流动女童和青年妇女提供社区服务,做好“防拐”项目的终期评估工作,更好地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贯彻落实。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妇联组织服务创新能力
  各级妇女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争当解放思想的排头兵,更好地服务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一是以夯实基础为重点,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巩固原有组织网络,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建设,开展示范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创建活动;配合市委组织部,逐步建立市、区妇联组织网格化管理,争取社区、机关妇女组织的组建率进一步提高,并抓住明年社区两委换届的契机,协调推动社区两委女干部配备率有所提高;加强对工会女工委等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推动建立全市行业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不断扩大女性社团组织,拟成立“深圳市婚恋指导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机构等社团组织,将妇女工作延伸到各个层面、延伸到“两新”组织的妇女群众中。二是以提高妇联干部能力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深圳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2008—2010年)》,实现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妇联干部的创新能力和党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以思想更新、工作创新为重点,推进妇女工作“项目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按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部署,组织全市妇联干部积极投身解放思想的学习讨论活动;继续探索妇女工作项目化运作的模式,市妇联负责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各区妇联负责做好规划、申请项目、抓好落实,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工作。四是以服务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重点,加强妇联作风建设。克服机关化倾向,继续落实妇联干部挂点百个社区,继续抓好各级妇女儿童实体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基层办好事实事。五是加强统战联谊,加大与各界各地妇女的交流。发挥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的优势,配合市委开展专项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交流,年内将与全国妇联联络部、香港中联办联合举办香港各界妇女领袖深圳培训考察班,协助组织百名香港社会知名女性和专业界妇女在深培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八、着力抓好调研,筹备开好深圳市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
  开好市四次妇代会,是全市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各级妇联的共同任务,要高度重视、上下协调、相互配合、精心组织。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写好工作报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市妇女“三大”以来妇女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深入研究新时期新阶段妇女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明确市四次妇代会的目标与任务。二是认真推选好出席会议的代表。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协助市委选配执委班子,使“四大”妇女代表和执委更具广泛的代表性。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运用大众传媒的力量,集中宣传“三大”以来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各界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风采,宣传妇联干部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业绩,为深圳妇女“四大”的召开营造一个积极热烈、昂扬向上的舆论环境。
  各位执委、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开启了同心同德谋发展、凝心聚力创伟业的新征程,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妇联工作新局面,继续争当思想解放的排头兵,为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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