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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的由来、性质、组成、职能
2007.10.31

    九十年代初,为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妇儿工委),随后,各省、市、(县)区政府也相继成立了妇儿工委。

    妇儿工委的性质:妇儿工委是政府的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是政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 展纲要》、《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机构。

    妇儿工委的组成:妇儿工委是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成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组成单位及成员由政府批准。市妇儿工委主任由主管教 育的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市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市妇联主席、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副主任兼任,委员由各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兼任。

    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现任妇儿工委主任是闫小培副市长,委员由市卫生局、教育局、统计局等40个单位的副局级领导担任。

    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妇儿工委办),是妇儿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有独立的经费和人员编制,原来有3名事业编制,机 构改革后“三定”为5名行政事务编制。其主要职责概括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起草文件、承办会议16个字。具体负责落实市妇儿工委的各 项工作,协助实施市妇儿工委的计划,完成上级妇儿工委布置的任务;牵头组织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的各项指标的达标任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注:有的省市的妇儿工委办由政府办公厅代管,有的省市的妇儿工委办由妇联代管,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妇联代管。

    儿童的定义:依据国际法《儿童权利公约》所示"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已满18岁的人为成年人,未满18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因此,儿童是指未满18岁的所有未成年人。
    常住人口:是指深圳市户籍人口 + 持有暂住证人口的总合(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统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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