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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暨
开展深圳市家庭教育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妇通[2003]21号

各区妇联、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与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共同商定:不召开深圳市家庭教育表彰大会和"六一"大型文艺演出。家庭教育表彰活动的推荐、评选工作依照方案正常进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请各区妇联及市直各单位于6月5日前到市妇联儿童工作部领取表彰决定、奖杯、证书及奖品。
  希望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媒体"六一"期间聚焦儿童的大好时机,开展大规模、多角度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受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广泛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育人观,努力为儿童营造文明、健康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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