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市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儿童的道德素质,现将《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2003-200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2003-2008年)
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
(2003-2008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提高儿童的道德素质,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核心内容,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
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播影视总局等六部委于2002年2月联合发起了"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江泽民同志为此题词"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对小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为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成为提高深圳市民道德素质的奠基工程,深圳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和城管办联合成立了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以《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指导意见(2003-2008年)》为指导,制定本计划。
一、行动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了儿童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为儿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我市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给儿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社会各界及广大家庭的热切关注与广泛参与,优化了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在"儿童优先"观念深入人心,市委、市政府和全社会大力支持儿童发展的大好局面下,我市儿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关注个人发展,追求自我的不断完善;增强了平等意识,富有宽容精神;具有创新意识,乐于参加社会活动,并在活动中提高了综合素质。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传统的学习观念等原因造成了儿童的闲暇时间过少,在社会活动及组织中还不能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一些家庭对儿童过度保护、过高期望,导致部分儿童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基本生活能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部分成人不文明的言行,给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信息媒介的介入增加了儿童对知识、信息和娱乐的选择,但也带来了一些不良信息,使儿童中出现了不守秩序、冷漠封闭等现象。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新的世纪,我市进入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的现代化、国际化是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合格的小公民,是提高市民素质的奠基工程,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的题词要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儿童,以3-18岁儿童为主要对象,以鼓励儿童自主参与为原则,以各部门开展的儿童道德教育活动为基础,以开展丰富多彩的"五小"实践行动为重点,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的紧密结合,努力提高新世纪我市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基本内容
小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是:紧密围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社会道德规范,深化"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在全市儿童中广泛开展"五小"实践活动,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宽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引导儿童在"五小"实践活动中,把"小主人"作为核心,从对自己负责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主宰自己到学会做社会的主人;把"小帮手"作为一种能力,从关心亲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到学会各种生活技能,热爱生活、创造生活;把"小伙伴"作为一种修养,从尊重他人、主动与人相处,到学会合作、真诚待人;把"小卫士"作为一种义务,从培养热爱自然的情感,到保护环境自觉行动;把"小标兵"当作一种责任,从遵守社会规范的自律,到主动帮助他人,树立社会责任感。
四、分层行动目标
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五小"为基本内容,结合教育部门制定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德育目标,制定分阶段、分层次的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使儿童道德实践行为有可遵循的基本标准。
1、做家庭"小帮手"
懂得尊敬父母,关心亲人,对家人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表示感谢。培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学龄前学会自己洗手、脸、脚,自己吃饭穿衣服,上学后自己的书包自己背、自己整理,自己的衣服自己洗,逐步学会独立处理属于自己的事情。
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不浪费东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树立劳动最光荣的意识,爱惜劳动成果,尊重别人的劳动。养成劳动好习惯,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主动洗碗、擦桌子、打扫房间、清倒垃圾、采购物品等,学会基本家务劳动技能,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
2、做社会"小标兵"
幼儿时了解祖国简况,认识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知道国庆纪念日;上学后逐步了解祖国的地理、历史和文化;树立国家观念、培养民族责任感,了解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前景,懂得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
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整洁,注意仪表;学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见人打招呼,离别说再见,用语亲切,不说脏话;学会待人接物的日常生活礼节,吃饭礼让长辈,上车给老人让座。
诚实守信,不说谎话,做错了事情要承认;遵守承诺,讲求信用,办不到的事情要说明情况,答应了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做到。
了解和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不做妨碍他人工作和休息的事情,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养成轻声说话的习惯。遵守纪律和社会基本规则,上车、购物要排队,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吸烟、不喝酒,不进网吧和儿童不宜的娱乐场所,不迷恋网上游戏和聊天。学习遵守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法制和社会公德,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对违法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要劝阻。
3、做合作"小伙伴"
逐步学会与人交往,广交朋友,善于和伙伴一起学习和娱乐;心中有他人,具有同情心,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伴,愿意与同伴分享快乐、分担忧愁,要关心低年级同学,当好大哥哥、大姐姐。倾听、尊重、接纳别人意见,学会宽容理解。积极参与集体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懂得关心集体,懂得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培养团队精神,善于与人合作。
4、做环保"小卫士"
乐于学习、运用和宣传环保知识,能够和家人共同在日常生活做有益于环保的事情;爱惜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文物、保护古迹;树立环保意识,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人和事,要主动劝阻和举报。
爱护公用电话、照明用具、公共桌椅等公物,不乱踩、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发现破坏公物的行为要制止。自觉主动地参加公共卫生活动,养成安静、整洁、自律的文明习惯。
5、做自立"小主人"
培养应对困难挫折的勇气和能力,具有"我能行"的自信心,心理健康,意志坚强;胸怀开阔,学习独立处理成长中的问题;逐步学会正确估量自己、评价自己;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初步能力;调整好青春期心理,迈好青春第一步;坚持自我磨练,勤奋向上,培养科学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具有正确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学会承担社会责任,高中生要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用辨证的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立志报效祖国。
五、行动原则
坚持重在实践的原则。小公民道德建设贵在参与、重在实践。要克服说教化的倾向,通过具体、形象、生动的实践活动,激发儿童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鼓励儿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在助人和自助的过程中,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查找自己和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明辨是非,提高尊重和选择高尚道德的能力。
坚持儿童参与的原则。小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属于儿童的自主参与性的活动,要充分体现小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儿童真正作到自主策划、自愿参与、自我学习、自觉行动,把"五小"行动的内容具体化和形象化,使儿童易学、易懂、愿做、会做。
坚持基层为主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儿童,注重在基层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活泼、小型分散、形式多样的活动。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儿童道德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分年龄段、分现有水平,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措施,努力使儿童道德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与支持。参与活动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与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将小公民道德建设目标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合力。
坚持创新求实的原则。小公民道德建设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儿童成长的需求,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使之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要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在增强儿童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把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作为检验小公民道德建设效果的重要尺度。
六、行动措施
1、广泛发动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围绕儿童与家庭、儿童与伙伴、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儿童与自我五大关系,针对儿童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符合儿童特点和成长需求、为儿童喜闻乐见的主题实践活动,让每个儿童在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加深道德体验,告别不文明言行,逐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支持儿童建立自己的道德实践活动组织。支持儿童通过建立"环保小分队"、"绿色文明监督岗"、"小公民先锋岗"、"小公民道德建设观察哨"等小公民道德实践组织,参与护绿护花,清扫卫生,尊老爱幼,扶贫助困等公益性活动,在商业区、电影院、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参与管理实践,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使儿童主动参与学校、社区和公共场所的道德建设活动。
3、建立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以社区、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机构为依托,以儿童能做、会做、愿做为前提,为儿童提供"五小"行动的实践机会,使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渗透到儿童活动的主要场所。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要办成儿童进行道德建设的实践基地,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儿童开展"五小"道德实践与传播活动。学校将小公民道德建设纳入德育工作体系,组织儿童到适当的场所开展"五小"实践与传播活动。
4、定期举办儿童道德论坛。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学校、家庭和社会公共事务,关心社会道德状况,敢于发表道德评论,提出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经常交流实践"五小"活动的经验,畅谈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快乐和体会。运用道德论坛的形式,将最具时代特色与成长信息的鲜活体会与做法提升到与时俱进的观念层面并推广开来。
5、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成果交流活动。通过技能展示、手工制作、对话咨询、演讲朗诵、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展示小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和崭新精神风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赞赏"五小"活动,关心小公民成长的浓厚氛围。
6、开展儿童道德建设理论研究。组织和动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儿童德育心理专家,有计划地开展深圳儿童道德发展状况调查研究,加强理论研讨,交流儿童道德建设的科研成果,为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提供科学指导。
7、研究开发小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品。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认知特点,有组织地开展深圳儿童德育宣传品的研究开发工作,编制具有深圳儿童特色的系列游戏、漫画、丛书、光盘等,逐步形成深圳儿童认可的"五小"榜样形象群,让新游戏、新故事、新偶像、新名著伴随儿童道德成长的过程。研发编制小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品是公益性文化创建工作,不能以单纯盈利为目的。宣传品可以无偿发送传播,也可以进入社会文化市场、社区和家庭,由消费者自愿购买。
8、建立深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激励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市、区要依托社区和儿童活动场所,创建一批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适时表彰优秀个人和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做到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建立由社会工作者、学校、家庭等参与评价的小公民道德状况监测评估机制。
七、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指导体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小公民道德建设组织指导体系,努力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党委宣传部和妇联综合协调,共青团、教育、环保、广电、民政、城管等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支持,儿童主动参与的小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化工作格局,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小公民道德建设与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2、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综合协调。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小公民道德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安排,协调新闻媒体和文化出版等部门营造有利于儿童道德进步的社会文化氛围。支持妇联、共青团、教育、环保、广电、民政、城管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儿童主动参与、各界支持配合的活动格局。
3、妇联要与教育部门共同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各级妇联与教育部门要使小公民道德建设与家庭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相结合,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子观念,动员家长在道德言行方面为儿童作出表率,积极支持儿童参加道德实践活动,为儿童在家庭实践"五小"行动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使家庭成为儿童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妇联组织要与党委宣传部门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承担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通过体验教育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通过开展符合儿童身心规律的具有儿童情趣和时代气息的实践活动,引导儿童在亲身实践中,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培养儿童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儿童在道德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
5、学校要把小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小公民道德建设,并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小公民道德建设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丰富多彩的"五小"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儿童的道德素质。要不断改进儿童德育实践课的内容和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儿童进行"五小"实践提供条件。
6、环保部门要把小公民道德建设与"环保小卫士"活动紧密结合。各级环保部门要为增强儿童的环保意识提供宣传资源,面向儿童进行环保教育,支持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并为他们参与环保实践提供必要的基地和条件。
7、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建立全方位的传播体系。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拍摄专题片,编写知识读本等,宣传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小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果,使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更多的儿童、家庭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中。
8、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小公民道德建设进社区的规划与引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小公民道德建设纳入社区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倡导城乡基层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支持建立社区小公民道德建设组织,为儿童提供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机会和条件,推动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在社区的蓬勃开展。
9、城管部门要为儿童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践创造有利条件。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支持儿童积极参与城市行政执法实践,培养一批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的城管小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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