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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0名儿童荣获广东省"小公民标兵"荣誉称号
2003.6.

  在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过程中,我市广大儿童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积极参与以"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为内容的"五小"实践行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了人人争做合格小公民的良好社会风气,涌现出一批积极实践的优秀典型。
  在近日揭晓的2003年广东省"小公民标兵"评选活动中,我市曾昕等10名儿童入选,荣获了首批省"小公民标兵"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曾 昕 女 罗湖外语学校初三(9)班
  刘 杨 女 罗湖区螺岭小学四(6)班
  黄 湛 男 南头中学高一级
  麦思航 男 南山实验学校四(5)班
  林 枫 男 宝安中学初三(6)班
  张嘉雯 女 宝安区弘雅小学六(3)班
  李心星 女 盐田区田心小学六(1)班
  张微唯 女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五(2)班
  卓淑霞 女 龙岗区实验学校七(3)班
  付 祎 女 龙岗区龙岗镇新生小学五年级

  市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号召全市儿童向小公民标兵学习,以"五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使自己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市妇联儿童工作部
                        二OO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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